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剑川县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剑人社发〔2026〕3号)有关要求,2026年度剑川县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会将于7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和专业
(一)评审对象
我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农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农业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
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处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专业
申报评审专业为农业农村领域内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等。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农业技术工作,选择评审专业之一进行申报。
二、评审依据
(一)正常申报: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规定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变更职称系列申报条件:因工作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申报人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凡是申报上一级职称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述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上报。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须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评审表》)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
(三)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要指导本单位人员进行申报,对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本年度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和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在申报人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需将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未经审核推荐和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6月14日17:30。
(二)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6月21日17:30。
(三)提交评审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6月26日17:30。
(四)评审时间:2026年7月。
五、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1)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附件2)一式2份,A4排版,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用人单位须在“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中如实填写单位空岗情况(如不占岗位推荐须说明具体情况)、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公示情况、申报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所在单位意见和相关人员的签名不能打印,须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所在单位的名称要填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乡镇级单位要写明所属县市。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2份(附件3),A4纸正反打印。
4.《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附件4)及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
5.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示例)
6.公示及公示情况说明(自拟)
7.《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下学历提供从业以来所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者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等。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8.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9.2026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成果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一)各级事业单位(除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其中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单位空岗情况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
(二)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止2026年12月31日。
(三)申报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云南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四)《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等表格所填报信息务必准确、一致。
(五)2026年评审通过取得的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六)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审核、推荐程序严格把关,明确1名负责职称申报工作的联系人,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收集整理后于2026年6月22日至26日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法规股,提前、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颜庆珍,4521240。
附件:
附件2.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1778227445281.doc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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