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县级各相关单位:
根据《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漾人社发〔202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6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必须是我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直接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要求,申报评审专业为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等专业。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委会开评当月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原已取得职称资格,因工作变动需变更相应系列职称资格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严格按照职称转评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凡申报上一级职称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员的述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者方可推荐上报。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需在“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如实填写清楚。
(三)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本年度参加申报评审的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和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在申报人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如:加注“经审核此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需将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对未经审核推荐和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事业单位(除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其中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用人单位对空岗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提供空岗证明材料一份(需加盖公章和签署推荐意见)。
(二)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
(三)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2024年之前继续使用继续教育证书,2024年起统一填写使用《大理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一人一表,一年一册,规范管理。
四、申报材料
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所在单位意见和相关人员的签名不能打印,须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所在单位的名称要填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乡镇级单位要写明所属县市。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2份,A4纸正反打印。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下学历提供从业以来所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等。申报人员明确指定一项代表性成果,在目录和成果材料中标注。
5.公示情况材料1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
6.2026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成果证明材料。
7.《202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及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
8.申报人电子照片一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为:姓名 证件号码(如,张三532922111111111111.jpg)。
五、申报审核时间
(一)申报时间:在完成单位推荐、公示等工作后再进行申报,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7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二)评审材料审核时间:
1.基层单位7月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7月1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
六、其他事项
(一)漾濞县农业技术初级职称采取线下纸质申报评审,除评审通过的《评审表》外,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
(二)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省州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三)2026年评审通过取得的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四)各乡镇、县级相关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至7月10日将职称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三楼办公室,提前、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段燕君,7523064,18314257417。
附件: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5.《大理州2026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表》.docx
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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