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对2023年度佛山市交通运输工程技术
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止(5个工作日),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对经佛山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拟通过的人员(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止(5个工作日),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