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人〔2026〕4号),我区2026年度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正式启动。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申报。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申报评审工作按照《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7号)《江苏省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6号)《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8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补充通知》(苏农人〔2025〕1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三)申报高级农业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农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取得的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或2026年参加考试的成绩达到我省年度农业经济高级职称评审使用标准的(年度评审使用标准待考试成绩确定后公布,且仅在当年有效),可以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申报材料,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一)网上注册与登录
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申报人登入“江苏省农业农村数字服务平台”(https://www.jssny.com.cn/homeZtfw),点击“申报——更多——科教与信息——职称管理服务——申报人登录”,实名注册登录后,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二)上传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交能反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服务“三农”实效的工作、项目等业绩成果,业绩成果应与工作经历紧密关联。每类材料首页有审核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方视作有效申报材料;有效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相应栏目。
(三)申报材料公示
下载并打印《公示简介表》(申报端口填报完毕后,在“材料打印”中下载)。《公示简介表》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公示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结果,
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报人将加盖公章后的《公示简介表》,扫描上传至申报端口“公示结果报告”位置。
(四)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端口下载后,A4排版双面打印)。
2.个人业绩纸质材料1套。
3.破格申报者,须提供破格申报推荐表1份。
(五)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前(含网上退回修改再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吴江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6398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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