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2026年度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开始!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人〔2026〕4号),2026年度太仓市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正式开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在太仓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太仓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太仓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评审依据
申报评审工作按照《江苏省农业技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7号)《江苏省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6号)《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8号)和《关于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补充通知》(苏农人〔2025〕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申报材料,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高评委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高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申报人按规定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入“江苏省农业农村数字服务平台”(https://www.jssny.com.cn/homeZtfw),点击“申报—更多—科教与信息—职称管理服务—申报人登录”,实名注册登录。
2.按要求如实填报申报信息。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3.上传申报材料。所获的成果奖励证书(须附授奖部门发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论文著作(须附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结果截图,以及论文、著作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章节等有关材料)、高质量调研报告、业务指导方案、试验示范总结、技术报告等(需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以及其他能反映申报人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的材料,应完整、全面、准确,并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核实。每类材料首页有审核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方视作有效申报材料;有效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相应栏目,扫描件文字、图像等应清晰可辨(注意上传的电子文档大小的限定)。
(二)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端口下载后,A4排版双面打印)。
2.个人业绩纸质材料1套。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3.破格申报者,须提供破格申报推荐表1份。
4.申报人现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送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含网上退回修改再提交);7月2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专利证书、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原件(另装袋)集中送至太仓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人事科)6A1313(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原件审后退回,联系电话:53518730。(逾期未报送视同自动放弃)
文件及资格条件下载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附件5:《关于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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