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农业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填报参考清单(中级)
一、评审条件执行标准:
农业系列职称评审评审需根据《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67号)(以下简称“167号条件”),并结合《关于进一步明确黔东南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25〕27号)(以下简称“27号通知”)文件执行。申报“双定向”职称的人员还需结合《贵州省乡镇和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聘办法》(黔人社通〔2024〕67号)文件执行。初级职称聘任涉及《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文件有关内容。
二、申报人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系统指引逐项填写、勾选,论文、总结、报告等非涉密学术成果或等效学术成果,需在“学术成果”相应填报区域上传文稿全文(doc文件),文稿应包含标题、完整作者、摘要、正文、引文等信息。
三、申报材料附件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佐证资料须扫描为独立的PDF格式文件,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命名格式为:姓名+证书名称或材料名称+序号,如xxx学历证1,xxx年度考核表1,xxx学术成果1),根据系统各板块提示对位上传,所有材料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150DPI,每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上传附件总容量为高级职称150MB、中级职称80MB、初级职称30MB。如上传材料不能体现本人完整业绩的,可上传重要节选。评委会认为确有必要要求申报人提供原件的,申报人应配合。
参考:按黑白扫描A4页面为PDF文件,单页大小为50kb;按彩色扫描A4页面为PDF文件,单页大小为400kb。建议各申报人上传材料页数不宜过多,重点上传关键信息,方便专家查阅。
注意: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聘任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和盖章的红头文件等,经单位审核后可直接扫描上传系统。其他业绩成果、学时成果、总结、报告等材料需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后由申报人扫描上传系统。
| 序号 | 申报级别 | 系统模块 | 评审条件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 | 上传材料 | 注意事项 |
| 1 | 中级 | 个人基础信息 | 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JPG或JPE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使用系统自带软件(在上传照片下方下载)进行处理。 | 准确填报个人基础信息,不得有误。 工作单位填写人事关系所在的事业单位或民营经济组织单位名称全称。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填写“ 政府/ 主管局/ 街道”作为工作单位。 | |
| 2 | 中级 | 职称证书 | 1.取得农业系列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 | 1.上传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封面、内页)彩色扫描件。 | |
| 3 | 中级 | 职业资格 | 无限制规定,申报人可自行提供取得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职业兽医师,可对应助理兽医师职称。 | ||
| 4 | 中级 | 申报信息 | 准确填写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级别、评审类别、申报类别等有关信息。其中: 1、原农业系列具备水产类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畜牧类资格。 2、原工程系列具备农业机械化类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农艺师类资格。 | 1.申报专业应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应。 2.申报人在“评审类型”中,根据个人申报意向可选择社会化评审(所有申报人可选择)、绿色通道——硕博直报(博士、硕士可选择)、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 (所有乡镇人员可选择,从江、榕江、锦屏、剑河的人员可选择)等。 | |
| 5 | 中级 | 聘任信息 | 第十一条 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 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 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 四 )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 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 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 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聘任文件、岗位聘用审批表(续聘表)、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社会化聘用人员、民营农业技术机构人员:提供聘任文件及聘任合同。(彩色扫描) | 需提供聘任现职称后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整的聘任依据。 |
| 6 | 中级 | 年度考核 | 任现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 上传年度考核表。 民营农业技术机构人员没有年度考核表的,可提供年度考核结果材料。 | |
| 7 | 中级 | 教育经历 | 167号条件附则:本条件所称“学历(学位)”指农业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 | 毕业证、学位证。(彩色扫描) | 黔人社通〔2023〕36号:“除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专业技术人才所从事工作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第一次晋升职称时,专业工作年限须增加2年,晋升后,可正评上一级职称。第一次晋升时,未增加2年任职年限的,在晋升上一级职称时补足。” 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专业不符合167号评审条件要求的,可适用上述“增加2年任职年限”的政策。 |
| 8 | 中级 | 继续教育 | 2022年以来,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的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例:申报人本科学历,申报中级职称,需提交2023-2026年共4年的学时,每年90学时,4年共不少于360学时。其中专业学时不少于240学时,公需科目学时最多算120学时。 | 申报人根据任职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上限为近5年。(申报人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后,在职称申报-继续教育板块中自动提取) | 1.申报人在申报前应登记好足额的继续教育学时。 2.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全程在职称子系统线上进行,不再开展线下核验。(线上学时登记流程详见《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 3.申报人须登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按要求完成2026年省人社厅组织的公需科目测试。 |
| 9 | 中级 | 工作经历 | 1.填写参加工作以来至今本人的工作经历; 2.结合实际上传参加工作文件、有关工作调动文件、相应任职年限的聘用(劳动)合同等。 | ||
| 10 | 中级 | 基层服务工作经历 | 州级农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累计服务1年以上;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累计服务2年。县级农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乡镇(不含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基层服务工作经历时间可从参加工作以来起算。 县级农业机构晋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需基层服务工作经历。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不需基层服务工作经历。 详见27号通知文件关于“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基层服务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关规定。 | 1、经选派参加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含后续此类工作)等驻村工作:提供下派工作文件、考核结果。 2、蹲点服务工作:(1)提供蹲点服务工作安排文件;(2)提供《农业技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登记审核表》,由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共同出具,内容包括服务天数、开展服务的形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3、农业科技特派员:(1)提供农业科技特派员文件、考核结果、《农业技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登记审核表》。 4、申报人员原在基层单位工作:须提供录用文件(临聘及其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基层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 |
| 11 | 中级 | 社保缴纳 | 系统自动关联,不需上传材料。 | ||
| 12 | 中级 | 任职条件 | 详见167号条件第十二条(一)款“任职条件相关规定” | 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单位盖章) | |
| 13 | 中级 | 业绩成果:取得本系列助理职称后,须符合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二。 | |||
| 14 | 中级 | 业绩成果1 | 167号条件:1.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导 则、规程、规范、行业性或区域性规划、实施方案、办法等1项; 或参与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导则、规程、规范、 行业性或区域性规划、实施方案、办法等2项。 27号通知:《评审条件》该项业绩条款中的“行业(地方)标准、导则、规程、规范”须经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标准须在“国家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索查询到有关公布信息;“行业性或区域性规划、实施方案、办法”须经州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或批复。 | 一是行业(地方)标准、导则、规程、规范须提供已颁布实施的标准、规程、规范等的封面、前言、尾页和部分正文页面等。对于“导则、规程、规范”,还需提供经省级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二是行业性或区域性规划、实施方案、办法须提供已颁布实施的规划、实施方案、办法的原文(单位盖章),及经州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或批复的文件等佐证材料。 | 注意: 1、注意:“行业性或区域性规划、实施方案、办法”须经州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或批复。县级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方案、办法”达不到文件规定“行业性或区域性规划、实施方案、办法”的要求。 2、关于业绩成果第1、2项规定,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作为参与者即可,但需提供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
| 15 | 中级 | 业绩成果2 | 167号条件: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市(厅)级以上本专业科研或示范推 广项目1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鉴定或验收;或参与完成本 专业新技术试验、示范自选项目1项,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 益,通过同行业专家鉴定或认可。 27号通知:详见文件第三条关于“项目”界定范围的补充说明。 | 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实施方案、单位工作安排、项目验收或认可材料,体现本人参与项目的其他过程材料,以及文件要求提供的效益佐证材料等。 | 注意: 1、注意项目级别规模、申报人在项目参与人员中的排名等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2、关于业绩成果第1、2项规定,在县、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作为参与者即可,但需提供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
| 16 | 中级 | 业绩成果3 |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受理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 或主持获得本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 | 1、每项专利PDF文件必须包含: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专利登记簿副本附页(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路径:首页选择“服务”-政务服务平台-专利业务办理-专利事务服务-选择“证明文件和文件副本”栏目下载)、专利说明书和附图、授予专利决定公告文件。还需提交专利效益转化佐证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s://www.cnipa.gov.cn/) 2、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佐证材料。 | 1、使用专利作为业绩成果的,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将专利质量、与岗位实际的关联性和应用价值,以及成果效益转化情况作为重要评价标准。 2、专利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查询到相关有效信息。 3、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专利发明不予认可。 |
| 17 | 中级 | 业绩成果4 | 167号条件:4.参与完成选种育种、品种改良、土肥开发、病虫害防治、 动物疫病防控、农业区划、畜牧兽医类、水产养殖、渔业资源养 护与增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利用、农业机械化等项目1项以上,通过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验收),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7号通知:详见文件第三条关于“项目”界定范围的补充说明。 | 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实施方案、单位工作安排、项目验收或认可材料,体现本人参与项目的其他过程材料,以及文件要求提供的效益佐证材料等。 | |
| 18 | 中级 | 业绩成果5 | 5.参与完成1项引进适合当地推广应用的新品种、新技术、 新产品、新资源、新材料、新设备,并指导应用;或从事技术推 广工作,使当地1项以上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普及率有较大提高,效益显著,增产或增收5%以上,通过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 门验收或认可。 | 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实施方案、单位工作安排、项目验收或认可材料,体现本人参与项目的其他过程材料,增产或增收5%以上材料,州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材料。 | |
| 19 | 中级 | 业绩成果6 | 6.参加品种选育或引进优良品种,并通过省级品种审定委员 会审定的证书获得者,认定或登记的前5名完成人。 | 提供有关文件、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登记或认定材料、推广应用材料,及申报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 |
| 20 | 中级 | 业绩成果7 | 7.参与完成重大灾(疫)情防治工作,制定预防、控制、监 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取得较大成效;或为灾疫重建提供技术支持, 取得较大成效,得到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 提供有关文件、方案、实施材料、成效或效益、相关部门认可材料等。 | |
| 21 | 中级 | 业绩成果8 | 8.省农业丰收奖或市(厅)级科技奖、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 个人获得者。 | 获奖证书 | |
| 22 | 中级 | 业绩成果补充规定 | 在本条1、2、3款中,在市(州)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作为 排名前5的主要完成人即可;在县、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作为参与者(需提供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即可。 | ||
| 23 | 副高级 | 其他文件规定可作业绩成果的有关政策 | 1、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下派到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期间取得的表彰、奖励可视为本专业表彰奖励,服务基层的日常工作可折抵本专业工作量。 2、申报“双定向”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参照同系列同层级社会化评审条件。任现职以来的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可以折抵一条业绩成果。 | 1、提供荣誉证书、评选结果文件。 2、提供年度考核结果材料。 | |
| 24 | 中级 | (三)学术成果 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
| 25 | 中级 | 学术成果1 |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27号通知:详见文件第五条的细化说明,以及附件“论文及期刊查询检索注意事项”。 | 扫描上传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内容页面等内容,并上传论文原文,依托系统嵌入的第三方知名学术平台对论文进行查重。原则上重复率不超过20%。 | |
| 26 | 中级 | 学术成果2 | 2.在省级专业学术会上交流学术论文或省级行业内部资料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在乡镇工作的发表1篇),或在科普读物、报刊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2篇。 | 1、扫描上传刊物、读物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内容页面等内容,并上传论文原文,提交知网查重报告。原则上重复率不超过20%。 | |
| 27 | 中级 | 学术成果3 | 3.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业著作或译著,本人完成0.5万字以上;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技术推广培训教材、讲义、技术手册、科普读物,省和市(州)、县(市、区)、乡镇部门工作的人员分别完成1万、0.5万、0.3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27号通知:详见文件第六条关于“著作、培训(教材)、技术手册、科普读物、讲义”的细化说明。 | 提交教材、教参书封面、版权页、目录及部分正文内容,出版社出具的本人撰写字数证明,使用单位出具该书被使用的证明材料。 | 科普读物需正式出版。 |
| 28 | 中级 | 学术成果4 | 4.撰写本专业技术报告、规划、技术方案2篇(在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撰写参与完成推广应用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总结等1篇),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 27号通知:详见关于“撰写参与完成推广应用项目(示范推广项目)的专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规划、技术总结”、“通过同级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证、批复或发布”“在县域范围内推广和交流”的细化说明。 | 报告等需经单位审核盖章,除正文外,结合文件要求须包含参与项目佐证材料等。 | 申报人须为第一撰写人或独立撰写人。 |
| 29 | 中级 | 破格条件 | 详见167号评审条件相关规定。 | 参照相关业绩成果材料清单上传材料。 | |
| 30 | 中级 | 5.在大扶贫、大生态等战略行动以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 行动中,深入基层服务1年以上,作出积极贡献,获市(厅)级 表彰(通报表扬)。 | 提供荣誉证书、评选结果文件、深入基层服务工作1年的佐证材料。 | 注意:深入基层服务1年的经历,应与取得的荣誉产生关联。申报人是因深入基层服务1年以上,作出了突出贡献,才获得的表彰荣誉。 | |
| 31 | 中级 | 其它补充材料 | 政策性审查退回期间可补充提交材料。 | ||
| 32 | 中级 | 单位推荐上报材料 | 由单位经办人员提交材料:单位空岗情况 | 《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推荐评审情况审核表》 | |
| 33 | 中级 | 单位推荐上报材料 | 由单位经办人员提交材料:单位公示 | 单位公示(含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含名单) | 公示材料完整、规范,公示时间符合要求。 |
| 34 | 中级 | 单位推荐上报材料 | 由单位经办人员提交材料:单位承诺 | 纸质承诺书单位签字、盖章。(承诺书须附名单) | |
| 35 | 中级 | 单位推荐上报材料 | 由单位经办人员提交材料:申报人廉洁自律 | 提供单位出具无受处分(不在处分影响期内)情况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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