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属高校,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升职称评审质量,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职称评审环境,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豫人社办[2023]127号 河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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