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农业农村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村财务专项检查服务
二、项目金额
人民币5万元(最高限价,超出无效)
三、购买服务内容
对购买方确定的50个村开展财务检查,核查村级会计凭证、集体经济合同、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往来款项等,排查违规“三资”管理问题,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出具正式财务检查工作报告等。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农村财务检查、农村“三资”检查、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同类工作检查工作业绩,具备履行服务的专业能力;
4、承接主体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非本市农村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单位,不存在利益关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
(二)意向承接主体需要提交的材料
意向承接主体获取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意向承接主体获取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负责人会计师中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获取评审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20日—5月22日(8: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山东鑫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东户,联系电话:0546-8085536)。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承接主体,请到现场报名,并现场购买竞争性评审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46-833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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