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2026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本年度专业技术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农牧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相关专业(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评审活动中规定的评审专业为准)。
(二)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相关专业。2026年犍为县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将委托乐山市市中区代为评审,请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密切关注乐山市市中区评审公告,并以乐山市市中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发布的评审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参加评审。
(三)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相关专业另行发文通知,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
(四)社会科学类、档案专业等初、中级职称评审和其他犍为县无法组织评审需委托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通知。
(五)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纳入国家统一考试的职业资格专业。
2.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在影响(处罚)期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四川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应出台的评审条件参照执行:《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水行规〔2024〕2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自然资规〔2023〕5号)、《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市监规发〔2022〕4 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农业技术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要求执行。
(三)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要求执行。
(四)其他专业按照四川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应出台的评审条件参照执行(申报人员可登录省厅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搜索、浏览、下载评审条件)。若省厅各行业主管部门未对应出台相关专业或行业评审条件的,参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系列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要求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人需提供与其相符的最低资历年限一致的继续教育。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不得申报职称。
(二)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原则上从事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申报企事业单位需注册地为犍为县境内,且参加犍为县基本社会养老保险6个月连续缴费(缴费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以上,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
(四)犍为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职称。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乐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乐委办发〔2018〕30号)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不得超岗位申报职称。 相关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其余要求详见犍为县2026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要求(附件1)与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中对应申报的填报要求。
四、答辩安排
具体答辩的时间、地点、方式以职称评审系统内《答辩通知》为准。
五、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等见附件。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职称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申报人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完整提交个人申报材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情况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审查,需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并在每份上传材料首页上注明“此复印件(共×页)与原件一致”。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且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再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审核通过后统一将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现场审核。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不予受理。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及时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审核通过后报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线下材料受理。网上资料审核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的《评审表》、业绩材料原件和加盖鲜章的业绩证明原件)报送至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股,论文、著作、相关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一并进行审核。《评审表》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且以系统上传材料为准,逾期概不受理。
(六)委托评审。如有需委托评审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机构,申报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委托评审的程序操作。
(七)评审。评审程序包括:答辩、专家组评议等。有关答辩的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评审拟通过人员情况复核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确认。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务必在下列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上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6月22日。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8日。
(三)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
(四)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
(五)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
(六)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
请申报单位将个人申报评审表(纸质、盖章)于2026年8月31日之前报送至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266号)。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请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冒名或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线索材料也将实时移交县纪检监察等部门。
申报人员需是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向主管部门通报,严肃处理。
对申报人所在单位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一年内有2人及以上存在虚假信息申报职称的,将在申报职称时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进行约谈或通报并抄送其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限制网上推荐资格。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黑名单”。
(二)严格核查材料。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严把审核、复核关口,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业绩成果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基本条件》、要件、材料规范等要求的不予推荐和受理。对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评审工作结束后,除评审通过者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予以保存,其余非原件材料统一销毁。
(四)相关时间计算。任职资格时间起算以用人单位在聘任文件上明确标注的聘任时间为准,如无聘任时间则以落款时间为准,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均截至单位规定的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五)如被推荐参评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六)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含答辩费60元/人;初级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一并缴纳。
八、重点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同时,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不收取所谓的“服务费”“代办费”等其它费用,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戚梦霞;联系电话:0833-4251503
附件:犍为县附件.zip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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