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市推行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人社字〔2026〕29号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科技局、文化和旅游局、教体局,各功能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经发局、科技主管部门、社会事业局,市直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为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89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推行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123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促进国际人才交流合作,现就做好我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首批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
我市首批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确定的《山东省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5)》(以下简称《比照认定目录》,详见附件1)和《山东省境外职业资格服务目录(2025)》(以下简称《服务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
二、推行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
持有《比照认定目录》内且在有效期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工作1年以上,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和工作年限,可直接比照认定相应系列(专业)的中级职称。境外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备案登记的,可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并可作为依据参加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等,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一)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比照认定目录》内持证人员满足相应高一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参加我市相关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其中,申报的高一级职称是考评结合的,需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持有英国皇家学会(RSC)颁发的“特许化学家(CChem)”或“会士(FRSC)”证书的人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可不受现有职称资格和业绩成果条件的限制,直接申报评审相关系列(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取得《服务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申报我市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可作为参考。
(二)公开招聘和岗位竞聘。持有《比照认定目录》内证书的人员,在参加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相对应的职称证书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有《比照认定目录》内证书的,可结合实际岗位设置情况择优聘用至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境外职业资格服务保障
持有《比照认定目录》和《服务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在我市工作,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除外)。我市为两类目录内持证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一)人才服务
持证人才在“日照人才驿站”可享受人力资源、创新创业、文化休闲、法律服务、运动健身、住宿餐饮、商超购物、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服务,可在市内部分收费旅游景区享受首道门票优惠,可申请入住部分人才公寓(详见附件3)。
持证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市级人才计划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可申领山东惠才卡、日照阳光惠才卡。
(二)继续教育
持证人取得目录内证书当年度,可通过“日照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16 学时,并免费学习当年度专业科目。
(三)外国人来华服务
持有《比照认定目录》的外籍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A类或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持有《服务目录》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享受居住证、签证及居留证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称评审、电子社保卡注册申领等事项的“绿色通道”服务。
(四)就业创业支持
持证人才在日照市就业创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5000元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来日照创业符合我市创业政策的,可推荐入驻孵化基地(园区)并享受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推荐参加创业大赛等活动。
(五)职业技能提升
持证人才在我市参加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其境外从业年限可视同境内从业年限。支持符合条件的持证人才,结合相应职业(工种)实际,参加高技能人才选拔、平台项目交流、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其从业技能水平。
(六)商务领域服务
为持证人才投资的外资项目和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协同服务工作机制,对引进持有两类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的企业,在商务领域项目申报、荣誉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体育领域服务
对持有体育教练领域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纳入本市体育裁判人才库,在市级、区县各类体育赛事中作为裁判优先选用,优先安排参加市级及以上裁判员培训、继续教育培训。
四、动态调整目录和服务事项
定期征集各用人单位、专业人才对境外职业资格的比照认定需求和服务需求,提出丰富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应用场景,经省厅同意后,对两类目录和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不断推动服务事项优化升级,服务流程提质增效,切实增强相关专业人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点过程中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1、
山东省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5版).doc
3、
日照市境外职业资格持证人才服务项目清单(2026).doc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商务局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照市体育局
2026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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