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 2026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做好我县 2026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青神县行政区域内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组织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专业)不属于评审范围和对象。
二、申报条件
(一)任职条件。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含论文论著要求)、破格申报条件等,参照四川省人社厅联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最新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相应行业评审有另行规定和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请各申报人员自行在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题专栏 ”“深化职称改革 ”“ 职称政策文件 ” 栏( 网址 : http://rst.sc.gov.cn/rst/zcpsbztj/zlList.shtml )或“眉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网”( 以下简称“眉山继续教育网”,网址: http://meishan.scjxjypx.com )“政策文件”栏,查询相关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
( 二)其他条件
社保材料、学位学历、职称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继续教育、年度考核、业绩材料、论文论著、公示材料、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委托评审等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青神县 2026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2)。
三、申报工作安排
青神县 2026 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安排详见《青神县 2026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安排表》(见附件 1 )。
四、面试答辩
(一)需参加答辩人员:
1. 除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外,其他职称申报人员均需参与答辩。
2.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二)答辩结合申报人员所从事工作,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
( 三)答辩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答辩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提交评委会评审;答辩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五、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网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注册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六、申报时间
个人首次申报时间:2026年6月29日9:00 至7月3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 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 年9 月 2 日18:00。
线下受理材料时间:2026 年 8 月 10 日9:00 至9 月 18 日 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七、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按照“干什么、评什么” 的原则,参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见附件 3 )规范填写申报专业名称,选择对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我县设立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职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若不在上述评委会受理范围内,请及时与青神县人社局事管股对接(联系电话:028-38865160),按流程申请委托评审。
(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专著等)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 三)复审推荐。
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相应评委会组建部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 四)评委会受理。
各评委会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复审推荐人员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流程、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核合格的,应及时予以受理;对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线下报送。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请各申报人员或所在单位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一式两份)和评审综合材料( 一式一份),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 星期五)前报送至各评委会办公室。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青神县2026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2)要求装订,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 六)组织评审。
各评委会对线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组织答辩和评审,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评审工作原则上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八)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县人社局评审结果通知文件下发后2个月内,到各评委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评审通过后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职称证书,也可通过手机下载“ 四川人社”APP 或登入 PC 端 “ 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或查询“职称信息查验”选项,输入要求的信息,对职称证书进行查验。
八、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次 200 元(其中含答辩费60 元),初级职称每人次 100 元。申报人或所在单位在线下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九、有关要求
( 一)职称评审通过“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申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或下属单位,尽早登录网站、熟悉流程、填报信息,确保按规定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流程和审核意见,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逾期未完成网上个人申报或完成网上个人申报但未完成线下资料报送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各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 二)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且从次年起3 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三)各审查推荐单位、评委会办公室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人员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 四)申报人员任职资历计算时间截止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十、重要提示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部级、省级业务协同平台实现与多个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通过共享社保库参保信息、社保卡库社保卡照片、教育部学历信息、省考试平台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对申报人的身份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提供支撑,通过共享市管库单位数据对全省国企、私企单位信息的存在性进行核验。请各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注册账号、填报信息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附件:
1.青神县 2026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安排表
2.青神县 2026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3. 四川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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