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农业领域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我县农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高质量推进农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拟组建平昌县农业序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也为了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巴中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相关管理部门中,长期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入库专家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相应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3年以上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熟悉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职称政策,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评审职责。
(二)根据有关规定,以下人员不能作为评委候选人:
1.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能作为评委候选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委候选人;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不作为入库对象。
三、所需专业
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水产等)、畜牧兽医(含中兽医)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推荐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报送。将《推荐表》及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报送至指定地址,并同步提交电子版材料。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7月10日前报送至:平昌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华街东段归仁一巷11号
联系电话:0827-6280897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备案;
(二)评委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
(三)评委会专家库评审专家需经评审会组建单位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职称评审工作;
(四)专家库名单不得对外公布,最终入库情况不对外公示,不接受查询。
欢迎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踊跃申报,共同为我县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贡献力量!
2.
平昌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一览表.docx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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