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基层农业系列中高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潭市基层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 办法(试行)》(潭人社函〔2022〕36 号)及湘潭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6年度基层农业系列中高级职 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农业系列评审范围与评审职数
( 一 )本通知适用于县乡两级农业有关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 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 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技术人员 参照执行。
( 二 )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实行比例 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各单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县 乡两级符合条件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评,具体职数根 据2026年申报参评情况综合核定。
二、基层农业系列职称层级和专业体系
( 一 )基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县乡及 以下事业单位、各类涉农企业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名称为基层正 高级农艺师(基层正高级畜牧师、基层正高级兽医师);副高级职 称名称为基层高级农艺师(基层高级畜牧师、基层高级兽医师)。
( 二 )设置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壤肥料、水产、畜牧、 兽医、农业机械化、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 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工程(含农业自动化、农业信息化、农业 水利工程)12个专业。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年度考核等条件
1.申报前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 以上,非事业单位农业专技人员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不需提供年 度考核材料。
2.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 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 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 关规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 正高职称要求。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正常申报基层农业系 列正高级职称。
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 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在农业专业技术 岗位任职5 年及以上。
2. 副高职称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正常申报基层 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
①获得博士学位,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农业专业 技术职务2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担任农艺师、畜牧师、 兽医师等农业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③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长期(满15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 织、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年以上。
④具有中专学历,长期(满20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⑤破格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 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29 号 ) 执行。
3.中级职称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正常申报基层 农业系列中级职称:
①具备博士学位;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 牧师、助理兽医师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 以上;
④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毕业学历,长期(满10年)在乡 镇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四、申报途径和审核程序
( 一 )申报途径
2026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 方式。
1. 事业单位人员: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的人员,不论其人事档案管理形式,均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以其他渠道申报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2. 生产经营主体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通过档案 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
(二)申报审核流程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当年度评审通知要求诚信申报。申 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农业系列职称常规评审或基层农业系列职 称评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种类型的职称。
2. 单位初审。①申报人所在单位(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通过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详细比对学历、社保、职称等情况,查询核实项目、论文、奖项、 等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事项。单位(档案 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相关审 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 把材料初审关。②单位(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 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 服务基层、工作业绩、违纪违规、是否破格等)、《评审表》、投 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 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接收。③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单 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意见 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 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
3. 形式审查。县市区人社部门形式审查中,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 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相关栏内注明审查结果、 签名,并加盖公章。
4. 材料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负责,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 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
五、申报材料要求
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申报 表格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 资格”栏目查阅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 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均需加 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 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 名)。
3. 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 签名)。
4. 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 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转业 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等,限部队转业和机关分流 人员提供)。
6. 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并须注明公示结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此项如没有可不提 供)。
资格审查材料采用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 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二)业绩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2份。普通A4 白纸双面 打印胶装,不做特别装饰,不需额外制作封面,不装订入册。
2. 个人述职报告(共3份,1份装订入册)。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 指定一篇参评论文或者代表作(复印件5份,其中1份装 订入册)。如公开发表的需提供原件,未公开发表的,提供由本 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的解决技术问题或疑难问题的专项技术 分析,对生产、科研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分析材料、本专业 技术工作总结等。
5.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其他专著、论文及其他有关参评材 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6. 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7. 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 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8. 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 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 基层服务佐证材料。(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10. 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合格证明原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 提供)。
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业绩评审纸质材料 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
(三)材料填报及装订要求
1.业绩材料须分类整理,胶装成册。封面打印“XXX同志申 报基层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或正高级兽医师)或“XXX 同志申报基层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或高级兽医师)职称业绩 材料”封面与目录。档案袋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工 作单位、申报职称名称和专业,并列出袋内材料目录;在档案袋 的底端封口处也要写上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申报职称专业和 所在单位名称。送审材料一般一人1袋,须统一使用牛皮纸材料 袋,不得使用塑料文件夹或文件盒。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2. 除网上申报的资格审查材料、2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份不装订的述职报告和4份参评论文(代表作)复印件外,其 他材料均要按目录顺序分别胶装成册。参评论文(代表作)以外 的专著、论文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文章正文,参编的教 材等资料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编委名单页,请确保复印效果清晰、完整。
3.申报人员须且只需指定一篇与本职岗位工作密切相关,能 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参评论文(代表作)。(参评论文复印 件需隐去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原件的封面右上角贴上“参评 论文”或“代表作”字样)。
六、评审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职称评审(包括面试)费用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 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 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3〕284 号)文件标准执行。高 级评审费为570元/人,中级评审费为200元/人。评委会组建单 位开具非税缴款单后,申报人员登录“湖南非税公众服务平台” 完成缴费。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8 月 3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 果等,不作为2026年度基层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任职年 限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2. 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论文、科研等情况不 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作为评审的参考内容。长期在乡 镇工作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和计算 机水平,并在职称量评审环节赋予一定评价分值。
3.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提交由系统生成的参评人员花名册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 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推荐单位于8 月21 日前完成参评人员线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申报审核,并按要 求将审核结果提交至市基层农业系列高评会。全市基层农业系列 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至 28 日。接收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市政府大楼 B 栋806 室。联系人:周谨琦,联系电话:13973292666。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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