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地区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2026年度职称评审及民营企业专项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各阶段工作按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阿克苏地区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地区农业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农业经济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
营业执照在地区范围内注册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在地区人事代理机构托管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疆外民营企业派驻地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民营企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评审条件中规定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方式
阿克苏地区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职称申报人、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专业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网上注册、申报、审核、评审。未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一)中、初级通用职称评审。申报中、初级通用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www.xjzcsq.com/aks)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职称申报”模块“申请职称评审”选项,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地区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权限进行审核、评审。
(二)地区“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地区“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www.xjzcsq.com/aks)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职称申报”模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南疆地区)”选项,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地区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权限进行审核、评审。
(三)民营企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专项评审,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www.xjzcsq.com/aks)登录个人账号,选择“民营企业专项申报”模块,填写申报材料并逐级申报(民营企业基层单位账号“材料接收部门”应选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地区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权限进行审核、评审。
申报人在同一年度申报同一系列(专业)、同一级别职称,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方式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6年6月15日—7月24日18:00。
(二)审核时间:2026年7月24日—8月14日。
(三)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
(四)评审时间: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申报人须微信绑定“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公众号,及时掌握申请书动态,以防遗漏重要通知。
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条件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3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38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继续教育。申报人须按要求上传近2022年-2026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及专业课培训合格证书。
(二)信息遮盖。申报人需按照系统提示勾选遮盖项目,所有填写内容及上传附件中涉及本人姓名、照片和现工作单位信息均需遮盖,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涉密材料需经过脱密处理后上传。
(三)社保缴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本人近三年社保缴费记录。
(四)专业水平答辩。申报正、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专业水平答辩,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需要参加专业水平答辩,答辩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答辩分数未达到答辩总分40%的,视为评审不通过。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驻村、内地服务管理等基层服务工作,当年申报职称评审可申请参加线上答辩,免于参加现场答辩。
(五)缴费标准及方式。申报材料显示“已接收材料”后,申报人向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评审委员会缴纳评审费。按照正高级700元/人、副高级550元/人、中级400元/人,初级200元/人标准,通过扫码或银行缴费支付的方式,到地区农业农村局二楼财务室缴纳评审费。
(六)普通话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三级乙等。
(七)考试成绩要求。申报2026年度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标准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
(八)“两类人才”贯通。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执行。
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近三年考核合格的高技能人才,不受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条件的限制,均可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分别满2年、3年、4年的,可分别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九)申报“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的,须上传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空缺岗位使用说明。
(十)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认真查阅“阿克苏地区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应恪守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或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严格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评审责任机制,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把评审质量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在全地区予以通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职称政策解读及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圆满完成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七、咨询电话
联 系 人:颉慧君
联系方式:0997—2136700
平台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
监督举报电话:0997—2136169
附件:1.阿克苏地区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2.关于xx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xx级职称的公示
3.关于xx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xx级职称的公
示结果
4.关于xx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xx级职称的推
荐意见
5.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免学审批表
6. 个人承诺书(模板)
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
一、申报人填报要求
申报人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进行个人注册,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新增申请书。
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准确填写各栏目,并上传正向、清晰的相应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因漏传、错传、未传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所有申报资料的命名和文字描述中,不得出现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申报人未通过审核的,应于退回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材料并提交,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次数不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1.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任职文件等附件。身份证姓名与毕业证、学位证名字不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一致性证明,或上传户口本(曾用名)扫描件。
二级专业要根据申报人自身从事的工作内容选择。
2.学历学位:上传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查询结果(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查询不到的,可上传个人人事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等能够印证学历的资料。填写的毕业时间需与上传证书时间保持一致。
3.专业技术资格:指已取得的职称证书,如:申报高级农艺师,需要上传中级农艺师职称证书。未取得任何职称,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的情况,不需上传。申报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试取得的经济师资格证书上传至此处。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聘任的开始和截止时间需准确填写,并上传职称证书和聘任登记表。现职称证书在疆内取得者,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现职称证书在其他省区市取得者,需同时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开始和截止时间需准确填写,专业技术工作变动的分段填写。
4.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准确填写,保持时间节点的连贯性,有借调、驻村工作经历的需在此表述清楚。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指通过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程师资格证等,与农业系列无关的资格证书不上传。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指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如农艺工、园艺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与农业系列无关的资格证书不上传。
6.专业考试:申报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此处填写考试的时间和成绩,并在附件中上传成绩单。
7.实践能力(经历): 按照职称评审条件,须满足通用条款和对应申报的二级专业所列项目(如评审农艺师的,须满足申报二级专业对应中的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园艺,农业教育培训与科普宣传等项;评审畜牧师的,须满足申报二级专业对应中的草原,畜牧,畜牧兽医,畜产品检测等项)。说明中需要注明参与每一项工作经历起止时间、本人承担的角色、完成的工作量等,体现申报人实践经历,切勿描述项目的简介。
8.业绩成果:按照职称评审条件,须满足通用条款和对应申报的二级专业所列项目,同类业绩成果合并归纳填写。说明中注明完成每一项业绩的起止时间、本人承担的角色、完成的工作量等,体现申报人取得的业绩成果。因涉密确无法提供印证资料的,须申报单位出具证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填报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同一内容仅认定1次;没有具体印证资料的成果,不予认定。
9.获奖情况:指被用人单位及上级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等反映本人工作表现的综合类荣誉奖项。专业方面奖项的可填入“业绩成果”栏目中。年终考核优秀等其他奖项不在此范围内。
10.获得的知识产权应用和转化情况:指取得现职称以来在 学术方面取得的发明专利且有明显的专业应用和转化效益等。在上传专利证明的同时,需上传专利应用和转化效益印证资料。
11.著(译)作情况和发表论文情况:指已经出版、发行,并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ISSN”刊号或“ISBN”书号)的论文、著作,不包括只取得用稿通知或清样。国家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核心列出的期刊。
发表的论文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等官方合法网站可查,并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目录页需标注出本人信息)、正文、封底、版权页、检索页等。
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人的代表作须由3名具有高一级职称的同志审核签字认可,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发表论文与业绩成果中上传论文不得重复。
著作、论文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
12.个人承诺书:申报人需对填写的内容负责,“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手签、按手印、落日期。
1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申报人按要求上传近三年考核登记表,企业员工也应出具相关年度考核情况,考核等次不得造假(企业员工需提供当年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考核结果花名册,优秀名额比例等)。因工作调整有试用期,且符合条件的,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可作为年度考核结果,新参加工作且试用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14.继续教育:申报人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及共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 其中,申报高级的提供2022-2026年度的培训合格证书,申报中、初级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合格证书,民营企业申报人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对继续教育不做要求。合格证书原则上从网站上自动获取生成。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未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不得参加职称申报。
职称申报中,必须提供与职称申报相应层次、对应专业的专业课合格证书。
符合免继续学习情形的,需上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
15.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指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工作总 结,内容详实、语言精炼,字数3000字左右。
16.其他附件材料:指单位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意见、普通话等级证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传)、空缺岗位使用说明(申报“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人员上传)等资料。
企业员工还需上传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单等。
17.遮盖处理:申报人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 【检查姓名掩盖】中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遮盖情况,遮盖时需 认真仔细,现单位名称(公章)、本人姓名、本人照片全部遮盖,注意不要遮盖其他人信息、不要过度遮盖,不要遗漏。
遮盖的操作方法:https://www.xjzcsq.com/aks/contents/249/6925.html。
18.材料报送:申报材料显示“已接收材料”后,申报人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带水印有效)、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报告材料原件,报单位人事政工,由单位统一报送至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三楼组织人事科。
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需手写“本单位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申报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
二、单位推荐工作要求
19.审核把关:申报人所在基层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意见,退回修改,并按要求逐级申报。
20.公示公告:接到申报人职称申请后,单位需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申报人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推荐人选。人选确定后,按照公示模板(见附件)填写公示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公示结果。
21.推荐意见:对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无异常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出具《推荐意见》,在系统“单位审核意见”处填写“本单位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申报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
附件2
关于xx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xx级
职称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地区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经单位研究确定,现对xx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xx(正高、副高、中、初)级职称情况公示如下:
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职称、现聘岗位等)
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逐一列出取得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承担的角色和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xx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xx办公室。
单位监督电话:xxxx。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xxxx。
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997-2282697。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关于xx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xx级
职称的公示结果
xx同志申报材料已在本单位公示xx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公示无异议,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xx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xx级职称。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关于xx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xx级
职称的推荐意见
本单位已对xx同志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信息及异议。
经征求公安、纪检部门意见,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无政治纪律、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线索反映。
经研究,同意推荐xx同志申报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xx(高、中、初)级职称。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学位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 时间 | ||||
现有职称 | 拟申报职称 | ||||
免学理由 | |||||
所在地同级驻村工作(同级党委统战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或审批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1.目前仍参加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须加盖同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参加基层宗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加盖同级党委统战部门公章。
2. 参加驻村、基层宗教工作已返回人员仅加盖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 区属单位公章。
附件6
个人承诺书(模板)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承诺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