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乡村工匠培育和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农帮扶发〔2025〕2号)、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乡振〔2023〕81号)、鹤壁市农业农村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鹤壁市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鹤农〔2024〕4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文广旅局、共青团、妇联、文联等九个部门联合评审,拟认定宋小龙等6人为第四批市级乡村工匠。现将拟认定名单在鹤壁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鹤壁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392-3338609
附件:鹤壁市第四批市级乡村工匠拟认定名单
鹤壁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
2026年6月23日
附件
鹤壁市第四批市级乡村工匠拟认定名单
序号 | 姓名 | 县(区) | 从事技艺 | 备注 |
1 | 宋小龙 | 浚 县 | 雕刻彩绘 | |
2 | 张志倩 | 浚 县 | 特色食品制作(黄酒) | |
3 | 张军利 | 浚 县 | 雕刻彩绘 | |
4 | 李 祥 | 淇 县 | 传统工艺(盆景制作) | |
5 | 张晓娟 | 淇滨区 | 特色种养 | |
6 | 赵希文 | 淇滨区 | 古陶雕刻 |
备注:按照县区顺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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