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
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22号)要求,经企业自查、申报,完成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屠宰质量管理专家组评审、企业完成缺陷项整改及专家组组长确认等程序,太仓市青田食品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通过首次检查。现将企业名单予y8z
y9z为推进全省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因地制宜实现农技服务和农事服务合理配置,根据《关于推进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近期我厅组织开展了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布局方案评审工作。在市级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和集体会商,拟将南京市浦口区等30个县(市、区)确定为全省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批整体推进县(市、区),现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