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
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22号)要求,经企业自查、申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屠宰质量管理专家组评审,企业完成缺陷项整改,专家组组长确认等程序,泗阳县天民定点屠宰厂等2家企业通过首次检查。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y8z
y9z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江苏省官方兽医管理制度》有关官方兽医任命工作要求,经市县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和我厅确认,2026年上半年全省拟新增官方兽医78人,现予以公告。公示期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至24日。如对公示的官方兽医确认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向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电话:025-86263358)。2026年上半年江苏省拟任命官方兽医名单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