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
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22号)要求,经企业自查、申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屠宰质量管理专家组评审,企业完成缺陷项整改,专家组组长确认等程序,高淳县食品有限公司淳溪分公司通过首次检查。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y8z
y9z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现代农业关键技术集成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5〕7号),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等程序,提出现代农业关键技术集成推广项目拟立项计划,现予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26日。在公示截止日期前(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方式向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受理其他方式和匿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