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
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22号)要求,经企业自查、申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屠宰质量管理专家组评审,企业完成缺陷项整改,专家组组长确认等程序,高淳县食品有限公司淳溪分公司通过首次检查。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y8z
y9z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江苏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专项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专项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并经厅党组会研究,现提出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专项首席专家遴选和集成应用类任务拟立项计划,并进行公示。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设施与装备研究所吕晓兰研究员担任“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