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结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规范要求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结果,我厅组织了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修订和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变更,经过各市推荐(申请)、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形成了拟公布江苏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拟变更信息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y8z
y9z根据《生
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22号)要求,经企业自查、申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屠宰质量管理专家组评审,企业完成缺陷项整改,专家组组长确认等程序,高淳县食品有限公司淳溪分公司通过首次检查。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