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榆林市农业与农业工程系列 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全市农业与农业工程系 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 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执法与监督检测、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及 农业工程类等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的人员不 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 守。
申报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人员参加评审 时,须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控制在 1: 1比例之内。
(三)继续教育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当年培训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从2022年 开始,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未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的,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农艺师或农业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
1. 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根据申报专业可认定为农艺 师或农业工程师。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经考核 合格,初次可认定为相应中级职称;不符合初次认定中级职称条 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聘任本系列助理级岗位后,从事技术工 作2年以上的,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称。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农艺师2年 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农艺师师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后取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含10年),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农艺师师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后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含12年),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6.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助理 级专业任职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后取得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其中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级专业任职资格并任现职满 4年(本条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7.以上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 同或相近的学历。
(五)业绩、 成果条件
申报农业、农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级 专业技术岗位后取得下列业绩成果其中2条(含)以上;县(含)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青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 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1条(含)以上:
1.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科技类书籍1本,其中本人执笔3 万字以上,著作须具有 ISBN 书号;在省部级专业期刊上作为前 2名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其中 第一作者1篇,期刊须同时具有CN、ISSN 刊号;或在 SCI、EI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 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市(厅) 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并具有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 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转化应用 证明材料。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 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资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 项目,农业工程建设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 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作为参与人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 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大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 或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 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 料。
7.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行业或企业1项以上技 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 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8.作为参与人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 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 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获得市(厅)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9.在科技成果转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开发、 试验、示范、推广、咨询服务、技术培训、农业工程建设以及农 业产业扶贫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县级以上政府或省级农业 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1次以上。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外市调入我市的农业系列专业 技术人员中级职称确认按照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二)职称资格转换。我市已评聘非农业系列的中级职称专 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农业技术岗位的,必须在农 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按照职称转换 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转换和晋升不得同次进行。
(三)评审政策倾斜
1.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 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 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陕西省人社厅 《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 〔2022〕34号)执行。
3.农业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陕西省人社 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 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4. 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陕 西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 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四)任职年限及论文科研要求
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全脱产学习者须 将学习时间扣除)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科研项 目结项、参评论文发表(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不能作为参评 论文)等,完成时间截止为2026年8月10日。
四 、报送程序
根据我省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化有关文件精神,2026 年度全市农业与农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部门已有职称系统登录账号 可继续使用,新增账号须提前书面向市人社局申请。其余各用人 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录账号。各单位在申报前要认真 学习职称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公布本单位当 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做好职称文件传达工作。陕西省职称申报 系统网址:https:// rszwfw.qinyunjiuye.cn/zcsb。( 以下简称 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 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 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 原件扫描图片( JPG 或PDF 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一)个人申报(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注册所需的申报授权码由单 位提供),访问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 关电子支撑材料。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对个人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 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 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公示(2026年8月28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所属单位登录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市、县区 人社局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对 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人政治思想、业务能 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审核(包括电子化材料与其原件材料的一致性)并承担责任,并将本单位空岗审批表、参评 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 后,将“公示证明”及“推荐意见”(要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 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公示 情况及结果等)上传至申报系统,并按照权限逐级上报。审核不 通过的材料,推荐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参评人员。
(三)主管单位审核(2026年9月14日前完成)
各县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登 录申报系统审核本县区或系统所属单位提交的参评人员信息,重 点审核参评人员是否具备申报条件及各项材料是否清晰、完整和 规范,承担审核责任。审核通过后将系统导出的《职称申报汇总 表》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 JPG 格式,上传至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 员会。审核不通过的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后逐级回退参评人员。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陕西省职称评审监管办法》文件要求,在农业与农业工程系列 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中认真履责,自觉做好全程监督工作。一是各 用人单位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依规履行对本单位申报人 员提供的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职责,切实把好资 料的审核关口。个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延迟 3年申报。二是县市区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管理权限, 要认真做好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的复验工作,切实履行审核监督职责。要对照评审条件,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推荐人员的 各类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逐一进行核查,对资料提供不完整 不规范的,要督促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 说明情况的同时给予退回。三是严格评审工作程序,畅通投诉举 报反映渠道,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加强评审工作监督管理。
(二)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信息化评审填报说 明》(附件1)及《操作手册》(申报网页界面点击下载)。
(三)电子化材料须与原件一致。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 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
(四)申报人员及单位要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 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推荐单位、主管单 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逾期将不予受理。评 委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于11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以县市区和市级主管部门为单位集中一次性 以正式文件报送,附件为系统导出的加盖公章的申报人员《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市直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 最新岗位设置审批表。凡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市直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申报:县市区人社局 审核。上述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复审并签署意 见,交送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二)个人申报材料线下要求原件报送,经现场核实无误后退回原件。申报人纸质材料提交系统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简表》 ( A3打印3份)
表格下载:所有表格均可在申报系统内或榆林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三)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26年9月 15日至30日前完成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本年度评审材料。
报送地点:劳动保障大厦2楼214室
技术支持电话:029-85211087、029-82210159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 0912-3891327
市农业农村局 0912-3866996
附件:
1.信息化评审填报说明
2.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附件下载:榆林附件1-2.docx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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