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泰兴市农业技术、农 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泰兴市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中、初级专 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和农业工程专业技 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 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 民。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 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 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认定)。受到党 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 认定。
二 、申报政策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 社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 56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 号)、《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 职称〔2021〕27号)、《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苏职称〔2021〕28号)、《关于江苏省农业技 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补充通知》(苏 农人〔2025〕1号)、《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 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6〕4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 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 53号)的规定执行。
(三)农业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职称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0〕152号)规定执行。选择定向申报的申报人, 其身份认定和申报岗位信息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确认。
(四)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 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凡在我市企 业、非公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因学历、资历等原因 不能正常申报评审,但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可申报考核认定。 考核认定条件:1.获得与农业技术相关的市(厅)级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奖项获得者;2.取得本专业(工种)一 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3.作为第一 发明人,获得与农业技术有关的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国 家发明专利1件以上;4.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 手”“江苏技能大奖”“江苏技术能手”地市级以上“劳动模 范”等称号(含其他相应层次及以上荣誉称号);5.获得国家级 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技能大赛一、二等奖或地市级一类 技能大赛一等奖。
(五)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取得重大基础研 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 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 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 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上述 人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创新成果、技术突破、工 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某一方面业绩应显著高于资格 条件中的破格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 将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 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 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七)申报专业。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分农业技术、农 业工程两个大类,各专业大类分若干小专业,具体以申报平台 为准。申报何种专业由申报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 术工作选定,申报专业一旦选定提交无法更改。
三、申报方式及说明
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既需网上提交申报 信息,又需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线上上传的各类佐证材料 的PDF文件须与线下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一)线上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 jssrcfwypt.org.cn/), 在主页左侧“云办事”专栏“职称”分专 栏,转入“职称服务”页,点击“职称评审申报”项上的“在线办 理”转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 报信息。网上申报时,申报人要特别注意正确选择申报类型。
上传的各类证书、证件、证明、业绩成果、论文等的PDF 文 件须为原件的扫描件。线上申报时间为6月30日—7月29日。 线上申报时“所属行政区划”选择“泰兴市”。
(二)线下报送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平台下载,用 A3 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一式3份。申 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其个人具有代表性、标志性成果须由本单位 或本行业2名以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或企业负责 人撰写推荐意见。
2.《个人承诺书》(申报平台中可下载模版,需申报人签 名)1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凡申报平台不能自动获取验 证的学历(学位)(中专及以下学历除外),均需申报人在“其 他材料”中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 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需登陆“学信网”申 请)。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证书。
5.现职称证书复印件。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人社部门授权 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 的,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还需提供评审(初定)申报表 和批文等相关佐证材料。
6.2022-2025年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提供 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近四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 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合格证明。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任现职以来(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2)参加了哪些具 体工程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 种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5)明确申报类 型及具体条款。
9.任现职以来能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 的有关原始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的复印件。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10.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附封面和期刊 目录)。技术报告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 (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附评价内容并加盖所 在单位公章。
11.单位同意申报证明(申报平台中可下载模版)。
凡申报材料中的佐证材料均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照原 件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 示负责。所需申报材料除第1项申报材料外,其他申报材料须 按上述所列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封底、目录和 页码。申报材料需装入牛皮纸袋内方可上报。
四、相关要求
(一)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须于8月12日前 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23-87659731。
(二)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 求做好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审核中要认真落实责任,把好审核 关,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为严肃职称工作秩 序、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扰乱职称评审秩序等违纪违 规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违纪违规所取得 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作为 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盖章推荐前要履行公示程序,公 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岗位、现职称名称、现职称取 得时间、拟申报职称、是否在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期内、近 4年年度考核情况(不进行年度考核的企业除外)、业绩成果 (可条目式概述)等。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6日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