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示范县、示范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农办〔2017〕4号)有关要求,在市、县有关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省农工办、省农业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拟申报2017年河北省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示范县、示范组织的县(市、区)和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进行了评审。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拟授予行唐县等11个县(市、区)为2017年河北省农村股份合作y8z
y9z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综合试验推广站长遴选评审办法的通知》要求,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评审产生了部分空缺的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拟聘任人选,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14日17时前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