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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2026年农业技术与工程职称评审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7/29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各农业企业主体: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人发〔2026〕11号)、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6年度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农发〔2026〕6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的通知》(开人社〔2026〕2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6 年度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农业工程的在职专业技 术人员(含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按社保缴纳地选择受理 点。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 报。

二、申报条件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按照《浙江省农业技术中、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工  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农人发〔2023〕 23号)相关规定执行。以自评分方式申报人员,须上传《农业 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自评分表》且自评分达到40分 以上,同时由2名高级农业专家签字举荐,并上传《农业技术(工  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 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 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中《农业 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 件》相关规定执行。

高技能人才申报按照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贯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 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衢市人 社专〔2023〕23号)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 申报相应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工程师)、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

原取得农业技术系列农艺、畜牧、兽医职称人员,可直接申 报本系列更高一级其他专业职称,无需转评;原取得工程技术系 列水利工程(农田水利相关专业)职称、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人 员,可直接申报农业工程(农业农村环境工程 · 农田建设)专业 高一级职称,无需转评。

三、申报要求

(一)规范附加证明材料。 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 文化特派员、基层挂职满1年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 一线开展服务情况表》,附主管部门正式文件和期满考核(评估) 表;乡镇基层农技人员、农业生产经营技术人员直接按照累计服 务半年认定。抽调参与中心重点工作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人员 参与中心重点工作评判表》,附主管部门正式文件或抽调审批证 明材料。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二)事业单位评聘结合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 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推荐单位须提 前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服务管理系统”中确定岗位信息。 出现申报对象评审通过后一年内无故未聘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暂 停下一年度职称申报工作。

(三)省外证书调入认定。 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 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应在省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办理职称认定 (调入人员),经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后才能参评。省内市外调 入人员申报晋升的,不需要重新确认,但需提供浙江省职称电子 证书或市外评审公布文件和评审表。

(四)继续教育要求。 学时要求按照《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农人发〔2019〕7号)、 《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衢市 人社发〔2019〕91号)执行,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 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 18学时。申报中、初级职称,须提供任期内或近四年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学时证明,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统一通过“衢州市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jxjy.rsj.qz.gov.cn)提取。申报高 级按照浙农人发〔2026〕11号文件要求执行,申报人员需上传  2023-2025年度学时证明(在相应的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汇总 生成)。

(五)材料上传要求。 全部佐证材料以PDF 格式上传,图 文清晰完整,彩色标注申报人相关信息位置。职称申报过程应严 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上传涉密材料。

(六)评审表归档管理。 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 凭法人账号下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初评委不再受理纸质评审 表。

本通知未涉及的问题,按省农业农村厅、市人社局、市农业 农村局和县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申报统一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 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cps.rlsbt.zj.gov.cn,   以下简称申报平 台)办理。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选择相应评审申报计划,查阅评 审要求和相关政策文件后进行个人申报,提取相关业绩,并对填 报信息真实性在线扫码签名承诺(申报前需先完善“个人业绩档 案库”,并经用人单位审查通过)。

1.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

选择“2026年度浙江省农业技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申报计划”或“2026年度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进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选择“2026年度浙江省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或“2026年度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进行申报;

自评分申报者须上传《农业技术(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量化 自评分表》且自评分达到60分以上,同时由2名正高级农业专 家签字举荐,并上传《农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 家举荐表》。

标志性业绩申报者须上传《农业技术(工程)职称评审标志 性业绩申报审核表》,同时由2名(申报正高级须3名)正高级 农业专家签字举荐,并上传专家举荐表。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

选择“2026年度衢州市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中、初级职称评 审计划”进行申报;

自评分申报者须上传《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自 评分表》且自评分达到40分以上,同时由2名高级农业专家签 字举荐,并上传《农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 荐表》。

3.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选择“2026年度开化县 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计划”进行申报。

(二)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依托申报平台核验申报材料,公 示5个工作日,对全部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体责任。

(三)审查推荐。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 人才管理服务平台(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进行材料 接收、材料审核、分数复核并推荐至初评委。

五、其他要求

(一)持续优化评价方式。 坚持“破四唯、立新标”,将专业 技术人员围绕中心、下沉一线的工作实绩作为核心评审参考,把 服务“三农”形成的政策建议、调研报告、软科学研究课题、综合 性规范性文件等高质量成果,统一纳入业绩认定范围。对山区县 申报对象予以适当倾斜。

(二)严格规范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格执行评审程 序,对照评价标准,认真开展资格审查、评前评后公示、评委会 专家抽取、评审会议、结果公布、材料归档等工作。

(三)切实加强评审监管。 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 审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 重点单位,对职称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管。各级审核部门、初评委 须线上核验全部业绩材料,查实论文套刊假刊、项目/专利/标准/ 奖项造假等弄虚作假情形的,依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从 严处置。用人单位、同级纪检监察及主管部门联合审核申报人《廉 政情况审核表》。

( 四 )缴费要求。评审费采用线上缴款方式收取,评审费标 准按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执行,中级260元/人(其中推荐费80元、评审费180元),初级、员级评审费100元/人。

(五)平台账号与资料下载。 申报人、用人单位账号与浙江 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行业主管部门 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操作手册、政策文件、本通知及附件可分 别在申报平台“其他相关业务”“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系统操作问 题查阅平台首页“帮助中心”。

六、申报时间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 日。正高级、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网上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5 日-8月10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2日,中评委 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网上个 人申报时间7月22日至8月11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4日,初评委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2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网上个人申报时间7月28日至8月11日,用人单 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或补充资料。

七、联系方式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0570-6016492。

申报审核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评审管理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继续教育网址:http://jxjy.rsj.qz.gov.cn  

附件:个人业绩档案说明及要求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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