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各评审委员会、各自主评审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6〕13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一)优化中小教系列职称评审。加大对教育改革支持力度,落实教育优化布局中新组建、设立、整合、调整的学校教职工职称评审过渡期政策。将中小教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县(市、区)人社局,市人社局对评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经备案后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探索做好中小教高级、一级教师差额申报评审工作。
(二)落实重点领域倾斜措施。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十条倾斜措施》等明确的倾斜政策,加强工程师、数字人才、“科创专员”、全职引进人才、挂职干部等群体倾斜政策落实。
(三)持续用好“双定向”政策。各县(市、区)更新建立“双定向”人员台账,及时跟进人员评聘和退出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严格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统筹管理使用。落实用好优化后的“双定向”政策。
二、规范职称评审流程
(一)严格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各系列组评单位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宁人社规字〔2021〕16号)文件规定程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1.发布通知。各系列组评单位按照《2026年吴忠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计划表》(见附件1),制定本系列职称评审计划,形成评审方案,今年开始,各系列(专业)全面启用新职称评审系统,申报人、用人单位、各系列组评单位通过(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申报。各系列组评单位发布评审活动名称应规范为“2026年+评审范围+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评审活动”,如:“2026年吴忠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活动”,定向评审活动应注明“定向评价”。
2.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后,可通过通知公告栏目查看《系统操作手册》,按明确时限完成职称申报,上传相应材料电子版。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将纸质版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组织评审单位。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择优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在个人报名前完成网上注册。用人单位要做好申报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出具推荐报告,并及时向组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视同放弃。
4.逐级审核。县(市、区)人社局、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层级负责原则,对申报人工作岗位、任职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事业单位职称职数、申报程序和推荐过程等进行审查,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5.审查备案。召开评审会前15天,各组评单位要将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含申报情况、资格审核情况、评审会时间等)、申报人员花名册、《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附件2)、破格申报人员情况说明等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未经人社部门备案不得召开评审会。会后留存评审会议记录、评委名单、表决票、汇总表等资料备查。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含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破格人员和转评人员须单独注明)报送市人社局,
6.发文发证。评审工作要全程在评审系统中操作。市(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谁核准公布、谁负责管理”的原则,印发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做好电子证书核准发放工作。评审通过人员可在职称评审系统中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二)严格岗位结构比例评审。对全员岗位管理、专业人才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除中小学、高校),须严格按照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特设岗位、一次性职数不作为基数核算)的120%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等院校教师系列严格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评审,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职数12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
申报过程中,申报事业单位须如实填写《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附件2),详细填写年度所有申报人员信息,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不予评审。
(三)认真审核申报佐证材料。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业绩资料、继续教育、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等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申报中级职称的,审验近4年(2022-2025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7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240学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任职年限要求计算。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审验近5年(2021-2025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9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00学时。
三、严格职称评审监管
(一)强化专家管理。各组评单位进行新一轮专家库调整备案工作,新补充各行业专家入库,并对现有已入库专家进行复审、调整、完善信息。调整后的专家库应于开展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前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未进行备案并取得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展评审工作。
(二)严格资格审核。对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核查聘任文件;企业、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应核查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含电子劳动合同)。加大对申报人职称信息、业绩材料、论文论著弄虚作假的核查和打击力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形的人员,应向用人单位进行通报,并将其拉入职称评审系统“黑名单”,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严肃评审纪律。各组评单位和用人主体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各组评单位要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全程监督,扩大知情权。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组织核查,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2026年吴忠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计划表
2.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3.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4.XX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样例)
5.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6.单位公示样例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