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职称信息补录
二、办理范围
1.经我市申报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在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内查询不到职称信息的,提交相关资料,由各县(市、区)、市人社局职改部门办理补录。
2.在外地市取得职称的人员,在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内查询不到职称信息的,应由原职称任职文件印发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核实后完成信息补录等评审数据归集工作。
三、所需材料
《职称信息变更确认表》、职称证书(原件)、评审表(原件)、评审通过文件(原件)、电子版照片
四、办结时限:即办件
五、办理地点及电话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中心西门五楼520室 人才评价开发科
电话:0375——297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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