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6 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站股(所、室、中心):
按照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马边彝族自治县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马边彝族自治县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不得推荐申报。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2.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初级职称资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初级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初级职称资格)。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五)基层倾斜政策。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四大片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的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六)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满足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且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内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暂缓申报职称。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一)初、中级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
3.蚕桑;
4.植保;
5.土肥;
6.农业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8.水产。
(二)初、中级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初、中级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能力与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 号)文件执行。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五、申报程序
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个人和单位 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首页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选择“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 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二)单位推荐。单位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通过个人述职、
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等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核实。凡符合申报条件、由单位择优推荐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将其基本情况、资格条件、工作业绩等内容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工作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条审查,并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加盖公章。无独立人事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由上一级人事管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代为组织考评,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及时登录系统,对 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 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审核通过 后报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不符合资格条件、
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委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五)组织评审。评委会按要求组织开展答辩,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召开评审会议。
(六)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 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印发职称任职资格文件
六、申报受理时间
(一)个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2026年8月3日至9月1日。
(二)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2日。
(三)评委会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9月27日。
(四)纸质材料报送审核时间:网上资料审核通过人员于2026年9月28日—29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马边县农业农村局2楼办公室,相关证书、佐证材料等原件一并进行审核。逾期概不受理。
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将无法退回。
七、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一式一份。
2.申报人员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申报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证明,2002年前毕业及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证书持有者,请提前做好学历认证申请。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附件1),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4.《党风廉政意见函》一式一份(附件2)。
5.《主要业绩材料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3)。
6.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一份,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8.按《主要业绩材料登记表》所列业绩提供印证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9.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任期内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10.任现职以来近四年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
11.继续教育证明。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人需提供与其最低资历年限一致的继续教育。
12.公示结果证明。申报单位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证明》。
报送材料时,单位推荐材料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并 签署审核人姓名及日期。上述各类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鲜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日期后方为有效。
八、材料装订要求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以 A4 纸的规格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的顺序装订成册,《评审表》和《主要业绩材料登记表》单独装订,并保持材料表面平整(不能用夹子、胶条等装订),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不予收受。评审结束后,除《评审表》外,其余纸质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评审材料袋应使用牛皮纸袋装袋并保持整洁,并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贴在评审材料袋封面。
九、答辩要求
(一)答辩范围。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除符合免答辩条件的,须全员参加答辩,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二)免答辩规定。依据川农〔2019〕46号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人员,可免于答辩:一是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获省级部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二是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帮扶凉山工作专班队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条件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自愿申请免答辩的人员,须由本人提交签字版免答辩申请书,所在申报单位须核验帮扶、评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严格开展资格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统一收集申请书、评优佐证材料,按人事部门规定时限、规范装订后集中报送,若单位审核把关不严、提交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并对相关经办人予以追责。
(三)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四)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二个等级。
十、其他事项
(一)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冒名或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线索材料也将实时移交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申报人员需是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申报人所在单位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若累计有2名及以上申报人出现诚信问题,或一年内有2名及以上申报人出现诚信问题,则该申报单位也将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且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二)严格核查材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严把审核、复核关口,材料审查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业绩成果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基本条件》、材料规范、要件等要求的不予推荐和受理。对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200元、初级职务100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一并缴纳。
(四)申报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后请密切注意申报材料是否审核成功并提交评委会,需要补充完善修改材料的要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提交审核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完善申报材料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
6.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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