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6年度荣成市农业(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初级、基层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http://www.rongcheng.gov.cn/art/2026/7/21/art_59966_6498305.html)要求,现将报送2026年度荣成市农业(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初级、基层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个人社会信用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工作单位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三)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四)中央驻鲁单位或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六)相关职业有准入限制的,按准入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以及《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7号)(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ww/articledetial.html?articleid=ff80808189e364d3018a029a685b004f)、《威海市基层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威农字〔2021〕42号)、《关于延长<威海市基层农业技术中初级称职称评价标准>施行有效期的通知》(威农字〔2023〕63号)(https://www.weihai.gov.cn/art/2023/9/25/art_103324_28314.html)等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二)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申报威海市范围内的职称评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要求,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中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主管部门组织评议和认定,可不受单位现有岗位比例限制申报。中级职称申报应提交《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2),如有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申报情况需在表中予以备注,并提交组织评议认定情况报告。
(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或认定,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六)其他有关政策要求按照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申报流程和审核要求
(一)申报流程
1.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网上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需经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报送至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2.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网上如实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涉密的内容的,一律不得通过网上提交上报。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涉密内容的,一经发现,按照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
(二)审核要求
1.单位推荐审查。用人单位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程序。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推荐2人及以上的,单位须进行推荐排序。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异议未查实;(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补充完善材料。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陆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退回后申报人需在5个工作日补充修改并逐级重新上报。因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未按审核意见补充修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等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二)加强监督督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职称申报评审收费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60元。本次评审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方法、时间和期限另行通知。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系统审核通过后需报送纸质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3纸型正反面打印,初级职称一式3份原件、复印件11份,中级职称一式5份原件、复印件11份),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须有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除以上3项外,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不能空缺。
2.《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系统生成)。
报送时间:网上申报时间截止9月15日下午5:00,纸质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由各呈报部门于10月12日前集中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政工科。
报送地点:荣成市伟德东路东首,市农业农村局政工科201室。
联系电话:75667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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