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
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22号)要求,经企业自查、申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屠宰质量管理专家组评审等程序,苏州市太湖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通过首次检查。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兽y8z
y9z根据《江苏省种子条例》《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有关规定,2025年6月9日召开江苏省第六次非主要农作物认定评审会,会议评审通过了16个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其中芋1个、荞麦4个、豇豆10个、羊肚菌1个。现将评审通过的品种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2025年6月19日-7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需提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