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填报说明
一、申报流程
( 一)专技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 责任自负。
根据《中共青岛市纪委青岛市监察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 „2010‟ 9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当事人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职务的,由聘任单位领导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等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二) 专技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及推荐排序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或违反推荐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3.未经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推荐公示; 4.有弄虚作假行为;5.申报年度有违法乱纪行为、犯罪记录;6.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四)各农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应及时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五)经各农业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在服务平台“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后,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 2 份,A3纸型,双面打印),亲笔签署 •诚信承诺书‣ ,连同评审费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六)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审核无误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报送至主管部门。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七)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在要求期限内将报送至各农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 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不得涂改,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八)本年度各农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填报说明
参照青岛市职称申报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问答http://hrss.qingdao.gov.cn/ztzl_47/zcpd_47/tzgg_47/202209/t2022091 9_6391898.shtml 申报,其他事宜说明如下:
( 一)申报信息。 “申报职称”,按照 •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鲁农法字„2023‟ 17 号)要求, 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从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中选择;
“现从事专业”,从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水产、农业机械化、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中选择。
“申报单位”应为申报人员所在的企事业单位,不能填写行政单位。首次呈报的单位,应及时向省农业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申请申报路径。
(二) 学历信息。全日制学历是指参加全日制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评审依据学历是指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最高学历。严格按照毕业证书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写。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证书查询页面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在学信网查询时间范围的可不用上传)。
(三) 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获得现职称时间”按照鲁人社规〔 2021 〕1号文件执行。“聘任时间”是指现专业技术职称第一次受聘时间,以聘文或聘书为准;“聘任年限”为聘任累计年限,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现专业技术职称通过“改系列”取得的,应先填写现职称信息,再“新增”改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职称信息。
(四) 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事业单位符合有关政策兼职的管理人员,须上传《青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审批表》。
(五)各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至少填写上传近5年(2021年度至2025年度)年度考核情况,破格申报及“直通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上传年度考核情况。
( 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www.qdjxjy.com.cn/ )注册、上传材料,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实际年限)按规定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所在单位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s://www.qdjxjy.org.cn/)(学习平台与管理平台后台数据贯通)进行审验。审验结果由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无误后,点击“近×年学时上传到省平台”。 “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七)工作经历。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职称,上传 •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援藏、援疆、援青、援外等经历的在此处注明。
(八)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1.填报数量
严格按照 •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中“申报标准条件”要求分类填报。实行代表作制,每种类型成果填写不超过5项(系统内没有明确填报分类的,选填至“其他”栏),总数不超过15项。
2.填写格式
( 1) “成果名称”栏。按照“(获奖)类型+获奖等次+成果名称”填写,如:山东省科技进步奖*等奖:***的研究;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等奖: ***的研究;品种权: ***品种名称;发明专利:***专利名称;省地方标准:*****标准名称;论文:***论文名称(论文集、增刊);主编: ***著作名称。发表论文为增刊、专刊或论文集的,须在名称后面注明。
( 2)“时间”栏。以证书、文件落款时间或发表出版时间为准。
( 3) “位次”栏。按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填报,如 1/10、 3/5 等,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
( 4)“等级”栏。填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合作奖等奖励等级,或按照表彰发证机关等级填写,如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等。
3.填报规范
( 1)证书无申报人员姓名或单位获得的奖励成果( 不受理单位证明或说明),不能作为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
( 2)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应具备此项品种、技术所有权,并被业务主管部门推广,佐证材料须上传品种审(认)定证书、主管部门文件等;获奖须上传获奖证书和奖项申报材料;表彰、专利、标准、规程等需上传证书或佐证文件;项目课题需上传立项通知、任务书、通过验收材料等。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目录(包含出版信息)、论文正文等;著作上传封面、作者信息、图书在版编目等;智库成果公开出版的要求同著作,批示佐证材料须具备作者信息和有关批示。
(九)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填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成绩要具体明确,并详细写明基层工作经历。援藏、援疆、援青、援外等工作成绩应在此处填写, 限1200字。
(十)“六公开”监督卡。 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应按照“六公开”要求,公示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在公示结束后认真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见附件 4)。“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被推荐申报人数”应据实填写;本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未全部签字的,单位应说明有关情况;“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必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上传其他附件。上传 •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说明‣等。破格申报的,同时上传现专业技术职称聘书或聘文、所在单位出具的 •破格申报推荐表‣(见附件 5),2 名以上本专业具备正高级农业技术职称满 5 年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函(附推荐专家正高级农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上传佐证材料每一项须准确、规范填写。没有对应项的材料可在“上传其他附件”里上传。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如: “2010 年农艺师资格证书”“2002 年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同一项附件超过两页的(如论文、著作等),将多个页面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5MB,可上传多个不超过 5MB 的文件(建议上传 PDF 文件,分辨率 300dpi),保证上传材料清晰。评审工作期间,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保留调阅申报人职称评审材料原件的权利。
三、其他
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申报人员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和上传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不准确、不规范、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退回修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造成不利影响的,由申报人员个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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