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职称
新闻动态
执业兽医 兽药动态 学历提升 兽医职称
兽医课程
兽医全科 水生动物 兽医学历
宠物课程
线下面授班 软组织外科 犬猫骨外科
宠物麻醉 实验室检验 犬猫皮肤病
小动物肿瘤 兔子疾病诊断 乌龟疾病诊断
鹦鹉疾病诊断 实战猫病学 宠物急诊
人才招聘
宠物招聘 畜牧招聘 水产招聘
 兽易通 > 兽医职称 > 山东 > 正文
烟台市2026年农业中级、高级职称材料报送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8/13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 2026 年度农业中级、副高级和

基层农业高级职称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 1 号)、《关于做好 2026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6〕30 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 2026 年度农业中级、副高级和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农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加强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级别农业技术系列职称评审。

4.中央、省驻烟单位委托我市评审中、高级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职称评审系列、层级需达到的基本学历、资历条件要求,按照《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 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6 号 )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7 号)以及我市修订的相关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2.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做好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鲁农人字〔2021〕48 号)执行。

3.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4.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2026 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完成 2022-2026 年 5个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申报省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执行省相关高评委要求。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职称申报推荐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人社办发〔2019〕28 号)要求,严格落实职称申报推荐 “六公开” 、 “双公示”制度,强化公开、严格程序、卡实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材料审核和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对照通知要求, 自行登录 “服务平台”进行填报,该系统登录页面“下载资料”栏内“系统使用说明书下载”,申报人员可下载查看。

2.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准确。有关填报、佐证材料上传等具体事宜,详见 2026 年度《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个人总结(须本人签字,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开”监督卡》、《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报告表》、《烟台市职称推荐单位公示情况报告表》、《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破格报告、非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直接申报报告、高层次人才直评申报报告,其中除《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外,其他均将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上传到系统相应栏目即可。

(二)审核要求

1.单位推荐审查。用人单位要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提出推荐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全面审查申报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成果奖励等佐证材料及工作经历、业务总结、工作量等,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申报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上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原则上需取得新业绩。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严格落实申报推荐公开公示制度,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填写《烟台市职称推荐单位公示情况报告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推荐2 人以上必须进行推荐排序。

2.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全面审核申报人员身份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系统填报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规定、上传佐证材料是否清晰、完整、规范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是申报推荐和材料审查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专人负责材料审核把关。凡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呈报部门呈报。呈报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手续完备和内容齐全负责,并按规定审查和签署意见。

4.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 2)不符合填写规范;(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经查实出具意见;( 5)有弄虚作假行为;( 6)三次退改仍不符合申报要求的;( 7)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 三)纸质材料

1.申报评审的,需提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8 份( A3 纸型, 由系统导出,双面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4份(左上角用铅笔标注“原”),其他可为复印件(左上角用铅笔标注“复”)。系统填写信息因退改发生变动的须重新提交纸质评审表,评审表信息与系统填写信息不一致的将按弄虚作假处理。

2.申报人和单位审核人要分别在《评审表》上相应位置签字盖章;签署意见部分及年月日必须填写,不得空缺;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对申报人的推荐排序。

3.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中级职称的,需提交《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4 份(A4 纸型,正反面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4 份)。

4.改系列评审的,需提交《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 1 份,同时提交系统上传改系列报告,申明改系列理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以上纸质材料之外,其他评审材料均按《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要求上传至系统相应栏目,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 四)报送要求

以区市、市直部门为单位统一进行评审材料呈报,不受理申报人员个人和所在单位单独报送。须提交评审材料如下:

1.推荐报告 1 份,须写明申报数量、推荐程序和材料审核等情况,加盖呈报部门印,区市的须同时加盖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印。

2.《申报人员花名册》1 份,表格内容包括序号、呈报单位、工作单位、姓名、 申报级别、 申报职称、行政职务、从事专业、现专业技术职称、单位排序、晋升方式、人事代理单位等。

四、纪律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职,全面加强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1.严肃评审纪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申报工作,不得放宽条件推荐申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2.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对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各环节要严格执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各环节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因审核不及时、不负责、程序不合规或者其他违反评审政策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对申报烟台市基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农业副高级职称人员以及高技能人才贯通和“直通车”人员,开展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破格申报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7 号)执行,并将《破格申报推荐表》( 附件 3 )、推荐专家正高级农业技术职称证书等上传至 “服务平台”其他附件中。

3.农业系列仍设农业机械化、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方向,申报农业技术系列职称,从事以上相关专业但不具备农业技术相应职称,如需申报高一级农业技术职称的,须先改系列申报同层级农业技术相应职称。

4.所有上传系统的佐证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5.申报人员系统收到退回数据后,须按照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放弃。

6. “专业技术获取资格时间”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一是经评审取得的职称,2021 年 5 月 1 日之前的从公布之日起算,2021 年 5 月 1 日之后的(含 2021 年 5 月 1 日)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二是经考试取得职称,从考试最后一天(生效时间)起算;三是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

7.成果、著作、论文、奖励等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线上呈报职称的截止日期,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8.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省、市现行职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有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9.待系统审核无误后,提交正式版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受理时间: 2026 年 9 月 16 日—17 日

纸质报送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 58 号 6 楼市农研中心   人力资源开发科

联系电话: 6209537、6691965

附件:

1.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

2.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3.破格申报推荐表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6 年 8 月 12 日

相关文章
 广东省农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关于2026年度扬州市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拟入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广播电视台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度重庆市农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
 关于防范职称评审诈骗的提醒
 揭阳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广东 浙江 河南 河北 北京 重庆
湖北 山东 湖南 江西 上海 福建
天津 安徽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辽宁 山西 陕西 宁夏 新疆 西藏
吉林 甘肃 黑龙江 海南 江苏 内蒙古
论文专利
 畜牧兽医论文征稿
 论文指导、职称评审
查看详情
农业畜牧兽医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
查看详情
著作出版和软著申请
   软件著作权
查看详情
常用工具
我要招聘
我要找工作
兽药查询
宠物用药
学历提升
宠物人才网
执业兽医师报考(免费试听)
兽易通APP客户端>>
考试介绍
一站式指导
报名时间
报名提醒
准考证
打印时间
成绩查询
证书领取
一键安装做题  累计下载用户:10万+
   抖音号       快手号       视频号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兽易通(全国执业兽医考试网)
论文发表
评审入口
在线客服
评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