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市在工程技术系列实行“考评结合”“以考代评”,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等文件精神,经审核,2026年6月27日济宁市建设工程系列“以y8z
根据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社字〔2026〕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6年济宁市高素质农民市级专题培育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维修人员和农机作业专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围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粮食烘干、农机抗灾救灾、农机安全生产、农机保养维修和主体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等内容,以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为重点,举办一批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服务支撑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需要,围绕病虫害防治、农情监测、播种施肥投饵、吊装吊运、药剂飘移防范、安全操控等内容,举办农业低空经济应用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和无人机飞手-植保技能提升专题培训。
(二)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全链条普及应用和智慧农(牧)场发展,举办一批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其中,面向4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和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青年群体,举办青年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围绕品牌营销、产品设计、视频拍摄、文案策划等内容,举办一批农产品电商专题培训班,培养一批愿意长期扎根农村、素质高、带动能力强的电商从业人才。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机构应在培育任务相关行业领域内具备较高水平,能较好满足培育需要。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鼓励培育机构联合培育参与机构(承担部分环节机构,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共同申报承担培育任务,共同申报的,由培育机构牵头提交申报书,并注明各培育参与机构具体分工,联合申报的培育参与机构一般不超过3家。申报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承担单班次70人培训任务的能力。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和培育。
5.无不良记录,例如:往年未按期完成培育任务,存在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行为。
6.自觉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教育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7.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及规范管理能力,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申报承担培育任务,鼓励申报单位联合培育参与机构(承担部分环节机构,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共同申报,共同申报的,由申报单位牵头提交申报书,并注明各培育参与机构具体分工,同一班次联合申报的培育参与机构一般不超过3家。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机构须如实提交《2026年济宁市高素质农民市级专题培育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6年济宁市高素质农民市级专题培育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本单位财务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4.往年承担培育任务证明材料。
5.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安全措施等。
6.实践教学场所条件等(可提供培育参与机构情况)。
7.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
(二)评估认定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评估,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三)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培育的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培育对象遴选方式和要求、培训方式、质量要求、资金用途和绩效目标等,培育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
(四)工作要求
培育机构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要求和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相关工作安排,规范开展培训工作,接受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和绩效管理。
四、申报时间
请按照本通知和申报书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于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电子版同步发送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国
电 话:0537-2348385
邮 箱:nyjkjk@ji.shandong.cn
地 址: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A579
附件:申报材料模板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日
附件:申报材料模板.docx
y9z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申报评审时间和范围(一)申报时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