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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修改并继续执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重新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8/15
一、招聘单位简介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成立于1950年,隶属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海洋生物苗种选繁育、增养殖、疫病防控与渔药研发、营养与饵料、水产品加工与质量控制、渔业设施与工程、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规划选划等领域的研究,为海洋与渔业的发展提供科学技术咨询、科学知识普及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现有山东省鲆鲽类(条斑星鲽)遗传育种中心、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山东省y8z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修改并继续执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重新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鲁牧动卫中心字〔2025〕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省畜牧兽医局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重新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牧动卫中心发〔2020〕5号)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重新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25年7月5日期满后继续施行,长期有效。

通知中依据的《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99号)修改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

在继续施行期间,该通知涉及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财发〔2016〕12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等依据文件如有修改,从其规定。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自2025年7月6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文件登记号为:SDPR-2025-0490002。


附件:《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重新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重新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管理,规范考试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财发〔2016〕12号)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336号)精神,现就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包括考务费和考试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综合知识考试(含4科,分别为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每人每科51元;兽医水生动物类综合知识考试(含4科,分别为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每人每科60元;临床技能科目考试由于暂未实施,收费标准暂不确定。

二、我省向农业农村部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上缴的考务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综合知识考试(含4科,分别为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每人每科11元;兽医水生动物类综合知识考试(含4科,分别为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每人每科20元;临床技能科目考试由于暂未实施,收费标准暂不确定。

三、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用于我省组织考试所产生的考务培训、保密、考务、场地租赁、设备购置、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

四、本通知自2025年7月6日起施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5年5月29日


一图读懂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重新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y9z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人字〔2016〕2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公布农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2015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山东省农业厅农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5日评审通过赵志强等2名同志农艺师资格。经审核,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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