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市属相关单位: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安排,为做好2026年度锦州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结合实际,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种质资源等专业。
申报级别:高级。
评审条件:《辽宁省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辽人发[2006]8号)。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锦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3段36号行政综合办公楼704室)。联系电话:3862156。
三、评审方式
评审方式: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定,不组织答辩。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要按照《辽宁省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辽人发[2006]8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汇总申报人员情况,由单位集中报卷,个人报卷将不予受理。申报前请提前一天电话联系。
附件: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3.公示(参考式样)
4.2026年锦州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评人员名单
5.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第八页(式样)
6.锦州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7.《辽宁省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辽人发[2006]8号)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4日
附件【2026年农村实用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组卷要求及附件.rar】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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