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农牧局(农牧水务局、农牧林草和水务局)、稀土高新区资源环境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6〕38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基层农牧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关于印发〈包头市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条件〉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47号) 、《关于印发〈包头市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包人社发〔2026〕86号)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方式
2026年度基层农牧业职称采取网上申报、线下提交材料的方式开展申报工作。
三、时间进度安排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各相应级别申报截止时间。
(一)个人申报提交阶段(8月12日至8月23日)
各旗县区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
(二)材料审核、上报阶段(8月24日至8月30日)
各旗县区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8月24日至8月30日,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逐级报送至市农牧局人事科(包头市昆区青年路7号街坊粮贸大厦1910室),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四、申报程序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相应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可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准。
1.申报材料必须胶装成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一式15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同时左上角装订成册),所附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所申报的材料评审完成后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2.各旗县区申报材料包括:2026年职称申报推荐报告、《2026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单位在编)》、《包头市2026年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从系统导出)。
五、评审政策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包头市农牧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包头市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条件〉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47号)、《关于印发〈包头市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包人社发〔2026〕86号)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资格审核要求
1.各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2.职称申报评审实行诚信承诺机制,并建立诚信档案。申报人员需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做到守诚信、重诚信。申报单位负责将申报人员的诚信承诺书制作电子档案(扫描PDF版)一并报送。
3.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
4.各用人单位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单位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5256016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2.2026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在编)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
包头市农牧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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