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6年度第二师铁门关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10日。
2.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20日。
3.师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截止到2026年9月30日。
4.师市人社局审核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兵农办发〔2024〕19号)要求。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网(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rsrc.xjbthrss.cn:19001),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s://rsrc.xjbthrss.cn:19001)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填写《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应为本人所从事的专业。严格落实离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2026年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2.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截止申报到2026年12月31日,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要符合评审条件的要求。
3.申报人应准确填写系列、专业、专业范围、申报类型等申报信息,原则上一个评审年度只能参加一次职称评审,上述申报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申报人应认真对照各系列(专业)发布的评审通知、评审条件和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进行申报。
4.自2026年起,兵团职称评审不再强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申报人每年需按照国家和兵团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学习信息和学习证书由职称系统后台自动获取,不再需要个人上传提供。
5.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把好首要的职称“审核关”,成立考核推荐组,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填写《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公示表》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推荐。
6.申报类型为“破格直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申报类型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岗位上有效;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在援疆期间按照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有关要求,选择“援疆人才”申报类型参加职称评审。
7.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8.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职称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历信息、岗位信息、年度考核结果等均从兵团人才人事信息系统抓取获得,不再需要个人填写,只需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同时,个人必须上传兵团人才人事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盖章的《兵团事业单位工作编内人员登记表》以及任现职的《岗位说明书》。
9.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须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符合所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按照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同级转评”,即重新申报同层次相应职称。同级转评后,次年可申报高一级职称,申报中其任职年限、业绩成果可累计计算,但申报高一级职称应重点评价其同级转评后取得的业绩。
10.网上申报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无填写内容的栏目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清晰,并上传至指定栏目,不得“一证多传”或上传与本栏目无关的附件材料。因上传材料虚假、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3次提交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11.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师市农业农村局及人社局。
联系方式:师市农业农村局0996-2024953
师市人社局0996-29938238
系统方面请咨询系统工程师:0991-2604965。
第二师铁门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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