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174 号)和《陕西省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规范》(陕农发〔2024〕86号)要求,经园区申请、市级评议推荐、省级综合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宝鸡市眉县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延安市黄龙县三岔镇农产品加工园区2个园区为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y8z
y9z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果树种苗病毒检验机构考评核准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发〔2025〕13号)等相关规定,我厅对各市(区)推荐的5家果树种苗病毒检验机构进行了资格审查、能力验证和现场评审,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陕西省农作物种子检验站等4家单位通过考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