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度伊宁市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自治区各系列(专业)初级职称评审、认定。
二、评审条件
(一)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最新修订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申报人可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dw.syt126.com/locoy/zhicheng/0gu42o13lym(www.syt126.com).jpg格式)。若附件材料无法打开、内容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详见附件1)
(二)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单位公章关键信息及本人照片眼部进行遮盖处理(切勿大面积遮盖)。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涉密材料需经脱密处理后上传。
(三)申报人要严格按要求规范、如实、完整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经逐级审核把关后提交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申报人材料后,对申报材料不完善的予以退回,申报人应在48小时内补充修改后再提交,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初次提交),逾期未补充或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参照《关于开展2026年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参加“访惠聚”驻村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也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
(五)申报人申报状态显示“已接收材料”的,须缴纳评审费用后才能完成申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研究确定。
(七)州直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申报、评审等工作。社会上任何以“职称代办、不过退费”为由,收取所谓的“服务费”“代办费”等,作出“包过”“年限不够可评”等虚假宣传的,均与本次职称申报评审组织方无关。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警惕,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八、相关要求
(一)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主流媒体等各类资源做好职称评审宣讲动员,宣传精准,广泛普及,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应知尽知。要按照行业、属地管理服务的原则,做好职称政策解读和申报培训,面向社会公开职称评审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时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二)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制定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按要求进行相关备案,在职称评审工作前两周,按相应内容进行事前备案;评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按相应内容进行事后备案,确保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加强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按要求完成专家库成员的更新和补充,要注重吸纳高水平的本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自主评审的单位,组建评审委员会时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3/4。
(四)各单位要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良好氛围。要畅通信访举报投诉通道,对申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调查核实。
(五)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优亲厚友的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8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在职称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8号)相关要求,州人社局将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州直范围内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经查实存在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九、咨询保障电话
(一)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伊宁市人社局:0999-6777227(咨询)、8021795(民营企业咨询)8993211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615、3193501
附件:
1.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2.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
3.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
4.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推荐意见(模板)
5.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
6.个人诚信承诺书(模板)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附件1
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系统内将所有信息及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关键信息及本人照片眼部(含证书照片)进行遮盖处理(基本信息中不用遮盖);个人工作总结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遮盖操作方法:申报人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姓名掩盖”中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眼部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切勿大面积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
一、申报人员
1.基本信息:申报人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符合要求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电子职称证书的照片)等要求材料附件(此项信息无需遮盖)。
2.学历学位情况:从低到高依次填写,并上传相应毕业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的,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准确填写,简历时间段应上下衔接,借调、驻村、访惠聚等可在“工作单位名称”内表述,也可另起一行。
4.专业技术资格:需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时间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为新疆取得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项中的一项;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市取得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由机关调动(含分流、转移)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此栏目需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含任命文件及干部履历表)。
5.实践能力、业绩成果:需按照各专业、等级任职资格条件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印证材料(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不得上传同一印证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作为印证材料上传)。
6.发表论文情况:职称评审对论文的发表和数量不做硬性要求。如申报人在实践能力或业绩成果中选择了发表论文条件,须上传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论文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代表作品(技术报告、技术标准、工程方案、项目实施报告等)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上传。
7.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上传个人手写或签字、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附件6)。
8.继续教育: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公需科目需提供2022—2026年度培训合格证书)。若继续教育免试的,需上传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附件5)。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报职称,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2026年继续教育学时专项核查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如出现2026年度公需课、专业课证书作废的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可先申报职称,并于2026年12月25日前重新上传本年度有效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如未上传,取消评审结果。
9.获得的知识产权:指任现职以来在学术方面取得的发明专利等,如有上传扫描件。
10.获奖情况: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所有内容须与附件一致。
11.(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近3年(2023年—2025年)度考核表(正、反面)。
12.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要求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2000-3000字以内。
13.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需上传《推荐单位公示》(附件2)、《推荐单位公示结果》(附件3)、《主管单位推荐意见》(附件4)。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还需上传评审条件规定年限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汇总凭证等。
获奖情况不在此栏反映,将获奖情况全部填入“获奖情况”栏目中,避免重复上传。
二、推荐单位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目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按要求上传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附件2、附件3)。
三、主管单位
1.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附件4)。
2.对照平台提交的电子材料,统一收集纸质材料,并逐一核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材料复印件由各县市人社局、各主管部门留存备案)。
四、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1.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逐项注明原因并予以退回,申报人须在48小时内补充完善,逾期未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2.经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并接收材料的,须缴费后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职称评审费用缴纳方式:由各推荐单位负责人统一缴纳本单位已接收材料人员费用,到州人社局财务室缴费,或由州人社局财务室提供缴费二维码,通过手机扫码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附件2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
职称的公示
(模板)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的工作要求,现对×××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进行公示。
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职称)
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简要描述近五年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监督电话:××××。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2026年×月×日
附件3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
职称的公示结果
(模板)
×××同志申报材料已在本单位公示×个工作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公示无异议,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职称。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2026年×月×日
附件4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
职称的推荐意见
(模板)
×××同志自入职本单位工作以来,主要表现如下:
一、政治方面表现:××××。
二、工作方面表现: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工作能力。
三、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
综上所述,该同志在任职期间×××××,经本单位对××同志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主管单位名称(公章)
2026年×月×日
附件5
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学位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现有职称 | 拟申报职称 | ||||
免学理由 | |||||
所在地同级驻村工作(同级党委统战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或审批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
1、目前仍参加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须加盖同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参加基层宗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加盖同级党委统战部门公章。
2、参加驻村工作、基层宗教工作已返回人员仅加盖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公章。
附件6
个人诚信承诺书
(模板)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和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材料完全一致,对因提供申报材料、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人签字、按手印)
2026年×月×日
附件:
1. 关于开展2026年度伊宁市职称评审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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