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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州2026年部分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初次确定、授予、“访惠聚”高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6/9/8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关于开展2026年部分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初次确定、授予、“访惠聚”高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自治州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各阶段工作按期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自治州职称评审委员会权限范围内参加评审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系列除外)。林业和草原专业、公路工程、生态环境专业、水利专业、有色金属专业、地质矿产专业、测绘专业、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建筑专业、运输工程、化工(含制药)专业、机械电子专业、国土空间规划专业、编剧、群众文化专业、文物博物专业、图书资料专业、艺术系列演员等专业、档案系列、新闻专业、畜牧专业、兽医专业、农艺专业、党干校教师系列等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等。

二、申报条件

(一)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点击“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查阅。

(二)初次确定、授予、三年“访惠聚”高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8号)相关规定执行,实行评聘结合的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推荐认定。

(三)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执行。

(四)教育、卫生、农业专业(系列)技术人员“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按照《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4号)及自治州制定的教育、卫生、农业“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 ”职称评审条件要求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个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至10月16日18:00止。

基层单位、县(市)人社部门网上申报提交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至10月16日18:00止,需在截止时间前提交至评审机构。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评审表)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至10月30日18:00止。

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纸质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系统显示“已接收材料”后,州直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系统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等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职称评审费(初级150元、中级300元)一并报送至州人社局413办公室;县(市)级及以下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报送至各县(市)人社部门,县(市)人社部门收集后统一报送至州人社局413办公室。

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bozxt.xjzcsq.com/)进行申报。根据要求,申报人、申报单位需在系统内申请注册账号,申报人申报后需由申报单位账号进行审核上报。详细申报流程见附件1、附件2。

五、相关要求

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及本人照片眼部进行遮盖处理,工作总结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及本人眼部未进行遮盖的照片,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姓名掩盖”中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眼部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公章及本人照片)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相关附件中存在涉密材料的,需经过信息遮盖等脱密处理后上传。未按要求进行遮盖的,所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一)申报人员

1.基本信息:申报人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符合要求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电子职称证书的照片)等要求材料附件(此项信息无需遮盖)。

2.学历学位情况:从低到高依次填写,并上传相应毕业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的,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或相关学历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项中的两项及以上。

4.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准确填写。

5.实践能力、业绩成果:需按各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印证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作为印证上传),业绩成果佐证材料需要提供证明人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

6.获奖情况: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所有内容须与附件一致。

7.获得的知识产权:指任现职以来在学术方面取得的发明专利等,如有上传扫描件。

8.发表论文情况:对论文的发表和数量不做硬性要求,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论文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代表作品(技术报告、技术标准、工程方案、项目实施报告等)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

9.(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近3年(2022年—2024年度)考核表(正、反面)或单位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

10.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要求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1000-2000字以内。

11.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和第二章第八条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符合免继续教育培训的在继续教育栏上传免学审批表。民营企业人员首次申报职称,继续教育年限不作要求。根据2026年7月21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2026年继续教育学时专项核查工作的公告》,对认定为异常学时作归零处理、该年度继续教育证书予以作废的,需于12月25日前,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及考试,并取得有效证书;如未取得有效证书,将取消职称评审资格。

12.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需上传《推荐单位公示》(附件:3)、《推荐单位公示结果》(附件4),对于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其《推荐单位公示》(附件3)、《推荐单位公示结果》(附件4)申报人在此项须同时上传相应年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近半年社保缴费佐证材料,社保缴费不足半年的,须一并提交用人单位情况说明及承诺书。对于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出现断保的,需上传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缓缴证明;新注册企业或其他原因暂未参保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与申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银行工资流水单,提供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单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坚决从严处理。未取得过初级职称,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上传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汇总单。打印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汇总单步骤:下载《新疆智慧人社》app ,登录后点击办事—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打印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汇总单,不要打印明细单。查询开始时间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开始时间。

获奖情况不在此栏反映,将获奖情况全部填入“获奖情况”栏目中,避免重复上传。

12.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承诺书。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查实,由职称主管部门撤销其职称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自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二)推荐单位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廉洁自律、职业操守和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目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按要求上传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模板详见附件3,附件4)。单位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七)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七、咨询及审核电话

州 直:0909-2318182

博 乐 市:0909-2281063

阿拉山口市:0909-6999878

精 河 县:0909-5330690

温 泉 县:0909-7710772

附件:  1. 2026年自治州部分系列(专业)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流程

2. 职称申报系统申请人及单位操作指南V2.0

                       3. 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4. 推荐单位公示结果(模板)

                                                                                                                     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7日


附件:
1. 附件1:2026年自治州部分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流程.doc
2. 附件2:职称申报系统申请人及单位操作指南V2.0.pdf
3. 附件3:推荐单位公示(模板).docx
4. 附件4:推荐单位公示结果(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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