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6〕5号)要求,无锡市乡土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拟于11月召开。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基层群众中有较好声誉。在我市长期扎根在基层、活跃在民间,从事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技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与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的各类人才,申报乡土人才中、初级职称(申报陶瓷艺术初级的除外),具体如下:
(一)乡土技艺技能类:包括从事乡土技艺技能工作的“土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能工巧匠、民间艺人。
(二)技术应用与推广类:包括从事乡土技术创新应用、推广服务、绿色智慧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三)经营管理类:包括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1)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3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5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专学历,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8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高中毕业学历,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11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5年。
(5)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15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6年。
(6)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的,可直接申报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1)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获得省乡土人才“三带”能手以上荣誉。
(3)获得设区市党委、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奖励。
(4)获评市级以上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等载体平台负责人、领办人。
(5)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 项以上,且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其他具体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人社职〔2025〕93号)。
(二)对于直接申报评审陶艺类乡土人才的,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陶瓷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技艺考核办法的通知》(锡人社职〔2024〕7号)文件要求,需参加现场技艺考核。
三、申报评审流程、时间
(一)申报评审流程。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选择“无锡市乡土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提示完成相应模块的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
(二)申报评审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陶瓷艺术专业申报人员初审通过后,需携带所有上传附件材料的原件于9月24日前至丁蜀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资历及材料的截止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二)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在线选课、学习及考试,合格后请下载电子版合格证,职称申报时上传到省平台。
(三)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通过文件二选一)即予认可。
(四)关于学历问题。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人员有疑问的,应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此表应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上传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与毕业证做在一个PDF文档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五)关于学术成果或研究报告。为体现“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的评价导向,可以用作品创作心得、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管理心得(WORD版)等代替论文。
1.乡土技艺技能类:至少提供一篇研究报告或作品创新心得,由申报人员独立撰写,研究报告主要是对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创作心得主要是针对自己的一件作品(陶瓷艺术专业的,针对现场考核自选作品),从创新作品的构思、传统作品(制作工艺)的传承创新、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等方面谈谈心得体会。
2.技术应用与推广类:至少提供一篇技术总结,技术总结由申报人员独立撰写,并写明本人在某项技术应用中解决的技术问题、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技术应用推广取得的成效等。
3.经营管理类:至少提供一篇管理心得,由申报人员独立撰写,主要阐述接受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创办或参与管理企业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载体平台,提供的就业岗位、取得的经济效益。
陶瓷艺术专业学术成果及工作业绩模块请参考本年度工艺美术中级评审通知要求。
五、缴费流程
根据有关规定,终审通过后,统一发送缴费短信到申报人员网上预留的手机号码,3天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期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六、证书及申报表
通过人员名单公布后,系统生成电子证书,通过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点击“职称证书在线查询”下载电子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彩色打印并在申报表“单位核实情况栏”加盖申报时填写的当前工作单位公章后存入个人档案。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实行职称诚信承诺申报。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所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申报人提供的论文、技术总结、实例材料等文字资料将在中国知网上进行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专家鉴定学术成果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大对已发表论文的核查力度,防止套刊、假刊、增刊、停刊等情况发生。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二)压实申报单位审核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主要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所有材料需扫描原件上传。因材料不完整、未签名、未盖章被退回的,须在5天内补齐相应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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