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 40 号)、自 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 发〔2025〕28 号)要求,现就哈密市 2026 年度各系列(专业) 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区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负责伊州区新闻(记者、编辑)、 群文、艺术、文博、图书、质量技术监督、档案、党干校、农业、 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利、生态环境、建筑、公路工程专业 的初级事业单位农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职称评审工作。 (二)区直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 中、初级评审及县以下基层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 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由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具体另行通知。 (三)全区各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授予、初次确定及1 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四)区各系列(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区人社部门组 织实施,具体由区县人社部门通知。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 1.各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授予、初次确定、中级通用 职称申报:2026 年 8 月 24 日 10:00 至 9 月 24 日 19:30。 2.各系列(专业)初级通用职称申报:2026 年 9 月 2 日 10:00 至 9 月 30 日 19:30。 3.农业、卫生基层事业单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双定 向)职称申报:2026 年 8 月 24 日 10:00 至 10 月 23 日 19:30。 (二)评审时间 召开评审委员会时间:2026 年 10 月中旬起有序召开各系列 (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具体时间经伊州区专业 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与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协商后确定。 各专业评审会结束后,评审结果在伊州区职称评审系统进行公 示。 三、申报人员范围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 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 2 —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 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处 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定。 (三)在哈密工作 1 年以上,需经单位同意或出具委托评审 函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中央、外省区市驻疆单位及军队的专业 技术人才)。 (四)在哈密就业创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 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 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五)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彻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发〔2021〕26 号)》精神,高技能人才根据个人所具 备的基本条件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可以申报相应等级 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评审条件 (一)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最新修订的任 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申报人可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进入“职称评审条件”专栏进行查阅,或在个人申请书编辑界面 “学习相关文件”查看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 员参与本次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 知》(新人社发〔2023〕70 号)和《关于进一步畅通自治区民 营企业职称评审通道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96 号)执行。— 3 — (二)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按照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 下发的文件中的评审标准和要求执行。 (三)各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授予、初次确定及驻村 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 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8 号)执行。 五、申报渠道 (一)全区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初次确定、授予、 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须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 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dw.syt126.com/locoy/zhicheng/gukmfjk4trf(www.syt126.com).jpg、pdf 格式。若附件材料无法打开、 内容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附件 1) (二)申报人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网上申报时逐项填 写材料,仔细检查核对,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审委员会累计不得超 过 3 次(含初次上报)。材料被退回后,申报人员应当在 48 小 时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报送;超过 48 小时未重新提交的,视为自 动放弃本年度申报。经第 3 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 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其职称申报。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和时效性,承担相应责任。有关材料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主 要公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简历、获奖情况、简要描述近五年的 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等),公示 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评审采取“盲评”形式,申报人须在系统内将所有附 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单位公章关键信息及本人 照片眼部进行遮盖处理(切勿大面积遮盖)。凡遮盖不符合要求— 5 — 的一律不予受理。涉密材料需经脱密处理后上传。 (五)首次参加职称评审且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须由 所在单位出具其从事现任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 (六)根据 2026 年 7 月 21 日自治区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开 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 2026 年继续教育学时专项核查工作的公 告》,对认定为异常学时作归零处理、该年度继续教育证书予以 作废的,需于 12 月 25 日前,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及考试,并 取得有效证书;如未取得有效证书,将取消职称评审资格。 七、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须在通过形式审核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报送至相关部门,其中,经市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中级职称,其 纸质评审材料报送至市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详见附件 7);各系 列(专业)中级职称授予、中(初)级职称初次确定及驻村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 员管理科(317 室);区所属单位各系列(专业)初级职称评审 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人事人才室(410)。 八、评审组织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组建 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规 范职称评审程序,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 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 6 — 料的审核、推荐上报、评审等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组建单 位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主流媒体等各类资源做好职称评审宣讲 动员,宣传精准,广泛普及,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应知尽知。要 按照行业、属地管理服务的原则,做好职称政策解读和申报培训, 及时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三)加强专家库建设。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加强职 称评审专家库建设,按要求完成专家库成员的更新和补充,要注 重吸纳高水平的本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及基层 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 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 查、倒查。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 认真核查,坚决杜绝专家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审中违纪 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把评审质量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 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 号)、《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 号)、《职 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 40 号)、《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 号)有关规定严 肃查处。— 7 — 九、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哈密市:0902-2232189 伊州区:0902-2232246 2.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615、3193501 附件 :1.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2.关于 xxx 同志申报 xx 系列 xx 专业 x 级职称的公 示(模板) 3.关于 xxx 同志申报 xx 系列 xx 专业 x 级职称的公示 结果(模板) 4.关于 xxx 同志申报 xx 系列 xx 专业 x 级职称的推荐 意见(模板) 5.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习免学审批表 6.个人诚信承诺书 7.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 哈密市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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