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农业系列和
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经开区农水管理中心、人 社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 人社秘〔2026〕103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 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6〕101号)要求, 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农业技 术和农业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一)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 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 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资 源环境、农村能源、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 人员,可以申报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参考《申报 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岗位 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 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 由职业农业技术人才、港澳台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和持有外国人 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农业技术 人才,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其中, 企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目前须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缴 费满6个月以上。
(三)驻芜单位、非我市人员需要委托评审的,依照皖人 社发〔2018〕5号和皖人社秘〔2026〕103号文件相关规定办 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 人员(含离退休返聘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 职称。
二 、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 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
三 、申报程序
2026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采取网上申报,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属地管理原 则,经本人申报、用人单位、县区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市直 行业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申报。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 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材料申报
登 录 芜 湖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 https://rsj.wuhu.gov.cn/), 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芜 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跳转进入登录页面。 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 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用人单 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审核完毕后, 个人根据申报专业和对应专业的评审标准,选择“2026年芜 湖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2026年芜湖市农业 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职称申报。然后由所在 单位、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 会组建单位。
1. 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可先在网页左上角下载操 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 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 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网上 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6日。
3. 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 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4.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 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继 续教育、年度考核、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需每 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 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专业技 术职务聘任证书或《工资变动审批表》扫描件(聘任时间以表 上时间为准)。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 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本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 单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的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 附件文件名称、职称申报界面下拉菜单中个人自行填写部分均 不得出现本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
提交的打码扫描件应规范、适度打码(可参考附件2)。 申报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应 全部打码,打码可使用马赛克技术,也可擦除或剪切敏感信息 后,再以鲜艳颜色填充覆盖或明显标注。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 位性质、业绩材料中申报人岗位及工作内容、项目规模等关键 指标、同单位其他人员信息、其他单位及人员信息,以及学术 成果材料中关键内容、其他参与人员信息等可能影响专家评审 结果的关键信息勿打码遮挡。
(1)申报人的业绩须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果。主要 提供业绩、成果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表彰奖励证书 等,各类表彰还须提供表彰文件扫描件;承担的重大农业项目, 必须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实 施方案、鉴定材料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 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立项单位公章,多人共同完成的项 目,须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的佐证材料;取得的专利 应提供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应用所取得的经济和 社会效益证明。严禁将涉密材料作为业绩佐证上传职称评审线 上申报平台,如有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纪律与法 律责任。
(2)申报人的论文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上 传的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 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 关。一篇论文发表在多篇刊物上按一篇计算。全外文版论文, 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互联网、内刊、特刊、增刊、 论文集上的论文、电子期刊论文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 物上的等,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在上传上述 材料时,除了提供PDF 版本外,还需提供可编辑的 Word版本、 查重报告以及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网等国内权威性、 严谨性、认可度较高的学术数据库检索证明。
以技术总结或试验报告作为业绩条件申报技术员或助理 职称的应由2名现在职取得社会化评审副高以上的同行业专家或取得社会化评审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同行业专业技术人 员出具鉴定意见,同时上传出具鉴定意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 证书扫描件,并提供PDF 版本的文件和查重报告。
乡镇以下基层人员以技术总结或试验报告作为论文著作 条件申报中级职称时,其相关技术措施、成果、结论,需经县 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被采纳,并提供PDF 版本的 文件和查重报告。
(3)工作简历有职务、岗位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不 得含糊不清。
(4)外省取得的职称需经我市具有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 确认,外市取得的职称需提供批复文件、职称评审表或官网查 询链接等辅助核验材料。
(5)申报人的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可供扫描二维码 验证);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的可提供档案原始佐证 材料。
(6)继续教育上传本人申报职称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符 合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5. 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资历、职业资 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 息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盖章上传《单 位公示证明》(附件5)。
6. 驻芜单位人员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的应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 评审函。
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 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强化职称申报诚信管理,将科研诚 信、职业道德放在职称评审首位。申报人填报的所有信息,上 传的所有申报材料(学历、资历、聘期、论文、专利、课题、 获奖、业绩、技术报告)必须真实完整,签署诚信承诺书,对 真实性终身负责。存在科研失信、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 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
2026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市直有关单 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1月9日至11月11日(上 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市政务中心A 区 5 楼A527 ( 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53-3852200。
1. 《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由各县市 区人社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隶属关系出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式两份,网上申 报审核通过后,可经申报系统自行导出打印,逐级盖章。
3.《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非破 格人员无须填报)一式2份。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填 写《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由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初核,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参 加评审。
4. 不便上传的涉密材料,提供2份纸质材料,1份为原始 材料、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的涉密材料。
(三)答辩
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具体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 年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6年12月31 日。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 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 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 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任现 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 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发文当年不得 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二)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时,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应达到《安徽 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 109号)规定的学时。
(三)关于专业不符及转评申报问题。申报人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 定学历。专业不符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申报专业(或相 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 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 业科目学习,申报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200、100学时;
或参加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 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 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 标准条件提供申报材料。申请转评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提 供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破格申报。凡申请破格申报职称的,评审前须 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的内容主要是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工作涉 及的专业技术知识等。面试答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五)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材料报送原则上要逐 级报送,申报者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各负 其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逐级加盖公章,确保网上上传申 报材料和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化。对不符合申报 条件和程序或违反推荐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 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 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 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 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七)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 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 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费用由各县市区农 业农村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在收取纸质材料时一并收取。
五、相关咨询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咨询、材料受理3852200
附件:
1. 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2. 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3.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 单位公示证明
6.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2026年)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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