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同人社发〔2026〕46号)精神,现就2026年度大同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大同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大同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畜牧、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接收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4、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5、见习期内工作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爱岗敬业,热爱三农,勇于改革创新,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践中起引领作用;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且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的技术问题。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中级条件:一般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聘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4年及以上(2022年12月31日前聘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聘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2年及以上(2024年12月31日前聘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县区及乡镇单位人员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聘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满10年且业绩突出者,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业绩突出是指在任初级期间取得“(四)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成果。
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时间为准,非公有制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从取得农业系列初级职称或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之日起算。
初级条件:一般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申报。
(三)考核条件
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累计合格及以上次数不得少于上述条件中最低聘任(或工作)年限,申报评审上一年度考核需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在聘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或农业专业技术奖项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一项本专业相关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首创原始发明人(须在有效期内,排名前三),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奖励)证书和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3、参与科技或农业类项目1项,并经专家组验收或鉴定,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须提供完整、规范、相对应的项目计划任务书、实施方案、验收或鉴定证书,并加盖计划任务单位印章及组织验收单位章);
4、本人作为主要起草人制(修)订的地方技术标准2个(须在有效期内);
5、参与编写农业类培训教材,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同一专业技术奖项、农业类项目多次取得只能作为业绩成果的一条,不能重复使用。
(五)学术能力水平
1、中级评审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作为学术能力水平评价的主要依据。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1)第一部分主要包括学习及继续教育经历、所获荣誉、参加学术团体等情况;
(2)第二部分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重点研究成果、重点推广的农业技术,包括撰写的论文、论著、调研报告等,说明主要观点,并加以阐述(发表或未发表的学术观点均可)。学术论文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需附在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下载网页;
(3)第三部分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总结,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本人所获得的奖项和发明的专利、制订的行业标准、完成的项目及取得的荣誉等工作业绩进行综述。
个人信息不得在专业技术报告正文出现,专业技术报告中涉及的本人信息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县”等表示,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2、初级评审以个人工作总结为学术能力水平评价的主要依据,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六)高技能人才评审条件
具有农艺(畜牧、兽医)技师以上资格,任现职满4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关申报条件者,可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
具有农艺(畜牧、兽医)高级工以上资格且任现职满2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关申报条件者,可申报助理农艺(助理畜牧、助理兽医)师。
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的高技能人才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需为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范围且符合评审条件的,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按照相关规定逐级申报。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晋升不同系列、不同专业的同级职称。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水平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上报。县级及以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将个人申报的材料,报送到县农业农村主管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把关,由本县人社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函后,统一报送至大同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市级申报人员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由市直部门统一报送至大同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评委会办事机构在规定申报时限期满后,将接收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整理后,填写《大同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批表》,于评审会召开前10天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抽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参评人员名单。
(四)评审组织实施。在评审会召开前,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评委抽取、人员分组、场地管理、评议标准、评审答辩、淘汰规则等主要环节。
五、申报评审纪律
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和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审核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等做出承诺,必须签署意见及审核人姓名并负责。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有虚假内容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评审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1名专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专人报送请提前预审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内容后仍不合格将不再予以接收。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核验相应原件,原件在审核后退回。
时间安排。全市报送材料截至时间为8月17日,逾期停止受理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西5楼521室大同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0352—7935509
七、评审办法
中、初级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大同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答辩。主要以专业技术报告、个人工作总结为支撑材料依据,对本人所从事专业的有关政策、专业知识、研究成果、岗位履职等进行答辩。在成绩构成中,答辩材料评议成绩占40%,现场答辩成绩占60%。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申报评审所需资料请登录邮箱:dtnwrsk@163.com,密码:7935501下载和查询。
附件:2026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材料送审说明.docx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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