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绩溪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政办、局属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6〕62号)要求,现将2026年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全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有关评审标准的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程序
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线下部分材料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由个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逐级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7:00。
2.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3.登录方法: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打开“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后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4.申报人按照“2026年度-绩溪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计划要求上传材料,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申报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5.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继续教育、公示证明、技术报告、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所有上传的附件应以文件内容命名,如“身份证正面”“聘用合同(20XX-20XX)”等。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可另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打码扫描件应按要求规范打码。所有业绩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
(1) 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证件的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的学时材料,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等级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每页须有本人签名。
(2) 技术报告、工作总结须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证明任职周期内具备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和指导一般性技术工作,参与处理所从事专业范围一般性技术难题。
6.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线下材料报送
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由各主管部门出具,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出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申报转评、认定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转评”或“认定”)。
3.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1月9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30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雨琪,联系电话:0563-8158005。
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申报人工作资历(任职年限)时间计算节点为2026年12月31日,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年限时间按周年计算。申报人业绩须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成果。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发文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二)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各级审核单位应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和各项服务工作,认真核对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单位公示及公示时间情况。推荐单位应压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申报人上传2份申报材料和隐去其中1份材料相关敏感信息的审核要求,并确保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真实性完全一致。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审核时,发现存在没有按照要求隐去敏感信息或两份材料真实性不一致的,则判定申报材料无效。
(三)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只需提供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初级100元/人。
(五)关于职称申报诚信问题。严守政治与职业操守底线,确立以德为先评价导向,将科研诚信、职业道德放在职称评审首位,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学历、资历、聘期、论文、专利、课题、获奖、业绩、技术报告)必须真实完整,签署诚信承诺书,对真实性终身负责。存在科研失信、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附件: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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