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潜山市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潜山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市202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 直接认定工作的通知》(潜人社秘〔2026〕74号)和《关于做好 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潜人社秘〔2026〕71号) 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潜山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 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 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 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 报农业系列职称。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 申报职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 职称,并提供经市人社局核准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 息表》。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 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 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6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和 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 关系及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审核报送。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月30日为个人申报阶 段(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农业农村局网 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 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打开“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 台”,进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后跳转至登录页面,选 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 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 页右上角“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 进行操作。
3.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 息并扫描上传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业绩、继续教育、年度 考核、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
(1)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 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 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 (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 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若申报人学历的 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按《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 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执行。
4.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 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 果的,责任自负。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 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下载上传),并对表格的真实 性、准确性负责。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单位初审, 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各有关单位向潜山市农业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潜山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报送 时间为11月9日至11日(逾期不予受理)。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具体如下: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份(单位汇总填写)。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 可经申报系统自行导出打印,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待评审通过后原渠道退回,由个人和所在单位保存。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 一份原始材料扫描件、一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 (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由各有 关单位汇总通过U盘统一报送。
四、有关事项
(一)关于职称评审“盲评”。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 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 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所有申报材 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 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 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任 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 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 期相应顺延。
(三)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或违反推荐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 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 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 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关于职称申报诚信问题。全市职称工作全面推行告知承 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确保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 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 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 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五)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 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费为 每人100元。
申报材料由各有关单位集中报送至潜山市农业农村局人事 科;联系电话:0556-8557006。
附件:
潜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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