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人社函〔2026〕18号)要求,按照职称评审程序,现就2026年度全市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经网上审核通过、评前公示无异议的2026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10月24日(星期六)下午。申报人于13:40前报到并签到,14:00开始答辩。
(二)候考地点:扬州市农业农村局三楼西会议室(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5号楼)。
(三)答辩室:申报人签到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候考区候考,按现场公布的顺序依次进入答辩室。
三、答辩方式
(一)答辩内容。主要围绕申报人个人承担的主要工作、科研、推广、服务项目,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专利、标准等,以及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解决复杂问题的实例等展开。
(二)答辩形式。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提问,申报人现场作答。答辩人员阐述需把握重点,突出技术工作核心内容,提问及作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注意事项
(一)答辩当日,申报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签到入场;身份证遗失的,须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二)申报人应于10月24日13:40前到达候考地点(市农业农村局三楼西会议室),预留足够时间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三)申报人进入候考区后实行封闭管理。签到后,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答辩结束离场时领回;候考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答辩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答辩结束后应按指定路线立即离开,不得在评审工作区域逗留、讨论。
(四)申报人不可携带任何材料进入答辩室。
五、答辩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面试答辩费按每人100元收取。答辩当日签到时现场缴纳(现金),由收款单位统一开具票据。
请各有关单位职称工作部门务必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位答辩人员,确保其按时参加。
联系人:扬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电话80988637;监督电话: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80989787。
附件:2026年农业系列中级职称面试答辩人员名单.pdf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9日
解读|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