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达州市农业农村局承担市本级、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农业系列中级和市本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在评审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县(市、区)和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属驻达国有企业,如需委托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应向达州市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评办”)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市中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办理后续审批、办证手续。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园艺(如:果、蔬、棉、花、药、麻等);
园艺蚕桑;
园艺茶叶;
植保;
土肥;
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水产。
畜牧。
兽医。
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见附件1)执行。党政机关交流人员和部队转业安置人员首次申报职称,申报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行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9日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7: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17:00。
申报个人应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情况,申报材料如被退回,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善后重新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人事关系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选择达州市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规范详见附件2)。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应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的所有网上信息参照《基本条件》进行逐条认真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盖章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及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系统提交审核。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包含行政主管、行业主管,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须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审核通过的按系统程序提交至中评委。
市中评办对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
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纸质申报表。各县(市、区)的纸质申报表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中评办。市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市中评办。个人报送不予接收。
请各地各单位于2026年11月27日17:00前,将逐级审核盖章后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2026年度达州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人员送审名册》(见附件3)统一报送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达州市西外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7楼)。
中评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答辩工作。答辩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中评委专家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议集中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中级职称由达州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结果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初级职称由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直接进行结果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委托评审单位,接到市中评办的评审结果反馈,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各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应及时到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取纸质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电子职称证书按照“谁审批、谁办证”的原则在职称系统内生成,申报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要求,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做好本地、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基本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从事职称工作的申报人员坚决杜绝自己申报、自己审核情形,严格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单位组织、党务或纪检等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市属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申报职称时,应在审核推荐环节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申报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评审中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结束后发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6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例如,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所列的工程师,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则需在2023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
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论文论著需见刊)。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附件:
四川省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026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规范
2026年度达州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人员送审名册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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