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8号)及《202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公告》要求,现将2026年四川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申领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已实现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港澳台考生除外)。考生经申请可获取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四川考区考试通过的考生,应于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9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进行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已申请人员可于2026年12月16日后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天府通办”APP查看电子证书,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三、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0分和19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8分和201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四、考试通过的全日制在校生,应于毕业当年(学信网可查学历信息后)8月1日—8月15日进行资格申请,次月第十个工作日后可查询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五、原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含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
六、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综合查询--执业兽医与动物诊疗机构;或微信公众号“国家兽医卫生--在线服务--动物诊疗查询”。
七、港澳台地区考生,无法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请在11月24日后联系四川省考区办领取纸质证书。
八、港澳台地区持证人因丢失等原因需要补发证书的,以及往年获证人员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四川省考区办(咨询电话:028-85068953)。
|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