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高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和科学发展,提出在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确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创性的推广课题;能够解决重大的、关键性的本专业技术问题,并取得重大推广成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取得较高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是本学科、本地区学术带头人或科技领军人才,能够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重大推广项目在本地区的实施;具有培养高水平的农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种子、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经管理等专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取得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高级农艺师、高级农经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业工程师、高级水产工程师)后,从事农业技术相应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得到大规模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二)指导实施的农业农村技术推广重大工程、计划、项目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资源环境治理、农业信息化与智能化发展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
(三)在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四)在农民生产生活、农村社会服务、生态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中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发展繁荣、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五)在指导、培养农业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工作。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一)至(五)中的一项,或(六)至(十一)中的两项:
(一)完成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员(以验收证书、鉴定或评价证书主研人员名单为据)。
(二)获省(部)级以上技术奖励三等奖1项以上(额定内人员),或市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项以上、二等奖励2项以上(额定人员)。
(三)主持推广实用技术2项以上,并在适宜区域内推广,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参与制(修)定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参与制(修)定省级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正式发布实施,或主要参与制(修)定市级地方标准三项以上并正式发布实施(前三名)。
(五)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独撰部分5万字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论文指导联系兽易通。
(六)主持编制行业规划或重大病虫害防控、自然灾害应急方案并被当地政府采纳2项以上,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报告被政府相关部门采纳,或在省检测机构以上组织的能力验证被确定优秀等级2次以上的,或具有咨询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主持编写的技术推广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七)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前五名),或参与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著作权)两项以上(前三名)。www.syt126.com
(八)参与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并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登记、认定、鉴定),或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纳入省级以上风险因子库,或在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被确定优秀等级2次以上的。
(九)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新媒体技术讲座5次以上。
(十)开展专业技术或农民培训、讲座1000人次以上,或编写2万字以上的培训教材3部以上。
(十一)领(创)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年经营收入3000万元以上、示范带动农民500户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部)级以上技术奖励二等以上奖励1项以上,或三等奖(前三名)2项以上;或主要参与(前三名)研发培育的新品种、新产品通过国家审定(鉴定、认定、登记),或主要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并颁布实施,或主要参与(前三名)制(修)定省级地方标准两项以上并正式发布实施。
(二)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主编(译著)1部或副主编2部以上。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享受副省级待遇的地区;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各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委、局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业工程师、高级水产工程师、高级农经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农业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取得不同专业学历(学位),但其中一个专业学历(学位)为农业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学历(学位)可按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认定。
(五)项目或课题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本条件中规定的项目或课题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六)主持人是指承担科研、科技成果推广或工程项目任务,从总体设计、组织实施、全面管理到项目结束,在总结、鉴定、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组织、指导的第一负责人;主要完成
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主要参加人是指科技、工程项目中,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参与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重要组织部分的工作,亦称项目执行人、主研人员或骨干人员、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七)奖励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机关、行业主管或被授权的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活动,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
(八)省部级奖项包括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省科技突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农业技术奖、省山区创业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省青年科技奖可参照上述奖励执行。
(九)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取得获奖证书且在额定名额内的人员,以奖励证书为准。
(十)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及三大检索论文。
(十一)论文是指本人独立撰写、发表的论文;或本人执笔撰写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合著论文。
(十二)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