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畜牧、兽医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及要求
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1.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评审当年年底。
2.取得上述条件要求的学历或职称后,取得以下范围内的成果累计3项及以上:
获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参与编制国家标准(排名前六)、行业标准(排名前六)、地方标准(排名前三);取得发明专利(排名前六)、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三);作为主编、副主编出版专著译著;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完成工作单位(项目单位)承担或批准的项目立项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技术研究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农民培训教材教案等;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国家级奖项论文发表联系18158525008;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或相同级别奖项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
(3)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重要期刊、国内核心期刊、国际或全国性农业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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